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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刊讯(记者司法宗翁)近期,山东省梁山县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由公安交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共同组建的县交警大队第五中队,其职能是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汽车等农机及机动车的道路安全检查执法工作。这是县政府根据《道交法》实施后农村道路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积极创新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的尝试。2004年《道交法》实施后,农机部门虽然由被法律赋予了对拖拉机的牌证管理职能,但是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农机部门将农用车管理权移交…  相似文献   

2.
<正>农机监理部门通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验,可以改善和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性能,有效地提高广大机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进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然而,近几年来特别是2004年《道交法》实施以  相似文献   

3.
备受世人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经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拖拉机由农机部门管理,农机部门从此监督管理范围相对减少,面对《道交法》的颁布实施,农机监理部门该怎么办?今后出路何在?这是各级农机监理人员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笔者认为,农机监理部门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要适应形势严执法,抢抓机遇谋发展,努力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道交法》虽然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明确了该法实施前在农机部门挂牌的农用运输车牌照及核发的驾驶证继续有效,但却没有明确这个“继续有效”由谁来实施。面对《道交法》实施后可能失去对多功能拖拉机管理的现状,广西大新县农机部门认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强对拖拉机的牌证管理力度,积极贯彻《道交法》。一、以《道交法》的出台、实施为契机,积极宣传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为了避免《道交法》实施后给广大农民机手产生模糊的认识,广西大新县农机部门领导,积极采取了各种…  相似文献   

5.
自“道交法”颁布之日起,农机监理系统围绕如何做好“道交法”实施后的农机监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思考,观点见仁见智。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对此应坚持两点论,正确、全面地认识“道交法”实施对农机监理工作的影响,以把握全局,理清思路,推动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创新,为做好今后的农机监理工作奠定基础。毋庸置疑,“道交法”的颁布实施对农机监理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这在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较早对农用运输车实施牌证管理的河北等省份,其影响尤为突出。“道交法”将农用运输车的牌证管理划归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农机监理部门的牌证管…  相似文献   

6.
"路法"的通过实施,使农机监理部门开始对拖拉机真正行使全面的管理,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能和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也第一次由国家立法明确下来.职权范围、工作任务的明确,机构的稳定,这些都将为农机监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同时,也促使农机监理工作发生了新的变化:农机监理职能出现了变化--农用车管理权限交出去,工作范围相对减少.我们要研究和适应这个变化,探索新的思路,使农机监理工作不断再上新台阶.  相似文献   

7.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的主要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以下简称“道交法”),农机监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对每一个农机工作者来说已经有目共睹。具有中国特色的“道交法”实施后引发的主要问题是:由于行政许可权与行政监督权分离,农机部门主要行使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挂牌办证等行政许可权,  相似文献   

8.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虽然赋予农机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相应的管理职权,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主体资格,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委托”相比,有了质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诸多突出的问题,对农机安全监理产生了巨大影响,使农机监理部门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其中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行社会  相似文献   

9.
<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用车划入低速载货汽车,由原来的农机与交警共同管理转由公安部门管理,农机部门只负责对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农机部门管理范围大幅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业务量减少,农机监理面临着生存危机的严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用车划人低速载货汽车,由原来的农机与交警共同管理转由公安部门管理,农机部门只负责对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农机部门管理范围大幅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业务量减少,农机监理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针对农机监理现状及在农机档案移交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研究和探索。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2004年5月1日后相继施行,对农机监理部门来讲,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道交法》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行政许可法》则是限定和规范农机监理的执法行为。两法实施后,农机监理工作将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困难和问题1、管理范围变窄,职权变小,对农机安全生产无法全面管理。《道交法》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  相似文献   

12.
随着《道交法》及农业部“三个令”“、两个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原公安九二式拖拉机牌证作废。陕西省根据农业部安排,自2006年1月起在全省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新牌、证换(核)发工作。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新牌、证换(核)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笔者通过对宝鸡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新牌证换(核)发情况的调查与分析,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13.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明确赋予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行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和地位第一次由国家法律予以确立,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并列成为对民用机动车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管理主体。这使得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既有法可依,又名正言顺。同时,《道交法》的颁布实施,也给多年来已经形成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体系带来了很大冲击和影响。一、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分析(一)传统的职能、职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过数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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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对农业机械进行的技术检验,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及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发生着显著的变化。对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特别是《道交法》第十三条规定:  相似文献   

15.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行使对拖拉机道路安全管理职能的法律地位得到确定,取消了自1986年以来“委托农机部门办理农用拖拉机部分监理业务”的管理模式,结束了“委托”两字困扰农业(农机)部门近20年的历史,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开始对拖拉机真正行使依法管理。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的职能和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第一次由国家立法明确下来,这对进一步发展农机化和农机安全监理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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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湖南农机部门按《道交法》将农用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等管理职能移交给公安交警部门后。作为一户典型的山区桂东县农机局就严格按照《道交法》的要求,没有单独上路管理拖拉机的有关违法违章(如不按时上牌、办证、年检、无证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超速等)了。现在已经过了三年,通过三年的实践证明,农机部门如果不上路参与管理拖拉机违法违章行为,拖拉机的违法违章率、事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拖拉机的“三率”(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就呈逐年下降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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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是我国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成果。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加重视对人身安全的保护,并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1.农机监理执法主体地位被依法确立《道交法》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该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8条、第9条、第13条、第19条、第23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检,驾驶员考证、年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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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农用运输车由公安部门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由农机部门管理,农机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大幅度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监理人员生存面临严峻的考验,部分人员正纷纷下岗失业,对社会带来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曲周县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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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农机监理部门行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安全宣传教育"等职能工作。这是农机监理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这一新的变革和职能的转变给农机监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对农机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履行好职能和做好农机监理工作是每位农机监理人员值得深思的问题。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好职能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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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路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机监理机关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承担着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继《道交法》)规定:负责办理拖拉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和驾驶员考试、驾驶证核发等重要职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以科学发展的思想来指导我们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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