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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件集自然、社会和经济发展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文章总结了我国历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指出了本次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与技术路线,并提出了检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败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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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林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能否通过林权改革促进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快速发展,不仅取决于能否建立明晰的产权体系,而且也在于能否建立科学的技术服务体系、林农技能培训体系、适合集体林区的林农组织形式、政府的扶持措施机制和严格的林业执法体系。瑞典、挪威和芬兰在发展私有林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三国均属小国,虽然森林面积有限,但大部分森林为私有林,且私有林主多,每个私有林主平均经营的森林面积小。瑞典私有林主多达35万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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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市场化运作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阐述林权市场化运作必须具备的条件的基础上,分析了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市场化运行受阻的原因,提出了林权市场化运作的目标模式和推动林权市场化运作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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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林权制度改革后对木材生产影响的基础上,针对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后伐区木材生产作业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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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纠纷根据法律属性可分为林权民事纠纷、林权行政纠纷和林权刑事纠纷, 实践中最主要的是林权民事纠纷。我国林权民事纠纷主要通过非诉方法解决, 但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 主要包括法律效力低、政府依赖性强、解决机制类型单一和生态公益性缺失等。对此, 应通过提高非诉解决方法的道德舆论效力、成立行业性非诉纠纷解决组织、培养优秀的专业调解员、适当提高调解的公开度以及建立有效的调解责任追究机制和经济激励机制等来作有效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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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抵押贷款初探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林业再生产投入资金严重不足,需金融资金介入。本文以尤溪县为例,探讨了南方集体林区以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物抵押贷款的模式,以解决目前南方集体林区林业资金不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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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桂东县集体林权现状以及现代林业建设所面临的林权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从完善森林分类经营,明晰林地、林木权属,建立林农自主经营机制等方面,提出桂东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为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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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林权纠纷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简要介绍了辽阳县集体林权改革的基本情况,分析了辽阳县在集体林权改革中出现林权纠纷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解决林改后出现的林权纠纷问题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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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既可认为是林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关系的调整与确立,也可认为是集体林区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创新。实践证明:集体林权改革是集体林区林业经济体系中各种要素重新配置的复杂运动过程,这一过程具有明显的现实基础,也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山区林农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合理的林权制度是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前提条件;林业资源合理高效配置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其加强林业管理,实现林业产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实现南方集体林区和谐发展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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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19,自引:2,他引:19
系统分析南方集体林区存在的产权问题,提出改革的主要内容:1)林权明晰化包括明确林地所有权主体,完善林地所有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构建经营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科学界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主体.2)林权的安全性包括改革林地征用补偿制度;建立公益林征用(管制占用)补偿制度;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制度;改革不合理的林业税费政策.3)林权的市场化运作包括降低交易成本;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提升林权交易需求的动力机制;激活林权交易市场的供给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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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变动管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森林资源产权完整性的角度考察认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产权经历了四次较大的变动,指出当前南方集体林森林资源产权变动管理中主要存在产权不清、主体虚置、评估体系不健全、公益林补偿不到位、产权主体利益受损、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通过构建森林资源产权监管制度、规范森林资源产权变动、建立生态公益林权益补偿管理制度、改革商品林管理制度、建立森林资源产权信息系统等5项对策,以促进森林资源产权变动管理,保护森林资源产权主体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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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民林业收入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农户林木产品销售收入变动角度,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林业收入的影响.对福建省10县(区)2006年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并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增加农民的林业收入进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命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获得产权明晰的林地或林木资源,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民林木资产销售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产权明晰对农民经营林业的劳动与资本等要素投入产生的激励也不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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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林权争议一直影响着林区社会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加强了对林权争议的调处力度,但在具体案例中对证据的适用遇到许多难题。本文通过对部分省份林权争议调处实践的总结,对争议调处适用的证据及法律效力进行梳理,对当前我国各级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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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更多林农将独立承担起经营林业的各种风险,如何让林农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不至于断了经济来源,江西省于2007年10月在全省26个县启动了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试点工作。对林木火灾保险制度在江西省的试点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以期对后续森林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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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了林改后林权发生变更,林农成为林业的经营主体、分配主体和投资主体,林农投资的作用必将日益凸显。在对比了林改前后林农身份变化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林农投资的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了一些鼓励林农投资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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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优化限额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配套、与发展现代林业相适应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针对现行集体人工商品林在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指标分配、采伐申请审批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推行伐区资格审查制度和伐区简易设计等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