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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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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土地承包经营在林地上的实践,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与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绿化与生活》2010,(3):16-17
<正>35.林地林木家庭承包经营是否实行有偿使用?答:承包经营权人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按人均等确定承包份额的,是否要实行有偿使  相似文献   

3.
陈龙 《中国林业》2014,(12):61-61
近日,河南省首家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在林业大县桐柏县挂牌成立。作为千里淮河的发源地,位于河南省南部的桐柏县在2007年被确定为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2011年,桐柏县率先在全省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批成立林权管理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林权管理中心”。  相似文献   

4.
林地流转纠纷表现形式多样,法律适用过程中问题突出。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林地流转纠纷的法律适用应以行政纠纷优先、民事赔偿优先以及刑事责任优先为原则。探寻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的权属不明,合同效力问题以及流转主体杂乱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通过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方面剖析,找出集体林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5.
随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完成,家庭承包经营林地已经占到我国林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地位举足轻重。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调查成果,对实现家庭承包经营林地的面积、森林质量和生长消耗情况进行阐述分析,并对改革成果、未来发展潜力和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传统的林业行政管理模式受到了一定挑战。目前,正在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一个重大的物权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物权理论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物权方面浅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家庭承包经营问题。  相似文献   

7.
《国土绿化》2011,(1):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8.
山东省滨州市是一个典型的平原农业地区。近年来,该市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把市场机制引入造林绿化中,通过市场配置林地资源,130万亩林地使用权实现了拍卖、承包经营,激发了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式 在具体工作中按照“宜卖则卖、宜股则股、宜租则租、宜包则包”的要求,林地使用权流转方式主要有: 1.招标拍卖。按照公开、公平、公  相似文献   

9.
正湖北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基础上,紧扣"林权流转、经营主体、服务体系、产业发展"四个关键,持续深化配套改革,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积极推进林权流转,让资产动起来从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入手,采取承包经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办法,引导和推进林地流转,实现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全省林地  相似文献   

10.
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了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国有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区划界定出林区林农交错,浅山区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实行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借以探索应对林业生产力严重下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林业企业长期亏损,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的途径。试图以解决生计问题、社会问题推动解决生态问题。目前,部分商品林由家庭承包经营适合我国林业发展水平。我国林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林业的生产过程与林木的生命过程是合一的,受地球自然过程影响极大,林业具有内部规模不显著、劳…  相似文献   

11.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分散的林地经营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渐阻碍了林业的发展和林农收入的提高.因此,进行林地制度改革、实行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林地规模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实行林地流转也成为理论界和实践过程中进行林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选择.  相似文献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林业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全面总结陵川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与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仍存在着部分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纠纷短期内无法调处、利益矛盾协调困难、林地流转隐患等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妥善处理林权纠纷、集体经济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制订配套改革措施等解决对策,以期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当地林业发展。  相似文献   

13.
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实行股份制林地承包经营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经验,在剖析私有产权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实行股份制林地承包经营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唐晋文 《中国林业》2010,(12):35-35
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增收和返乡就业提供了大有作为的空间,将给广大农民带来实惠。  相似文献   

15.
在8月25日于江西井冈山举行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根据这一目标,到“十一五”末,我国的25亿亩集体林地基本上都将明确经营主体,实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经营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入推动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而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要求是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6.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深入改革,相关配套的措施也在不断地涌现。而作为林地效益最大化重要环节的林地流转,却仍面临着制度的忽视和监管的缺失。政策和制度的鼓励虽然为我们创造了巨大的空间,但是具体规范的定制仍是任重而道远。近年来由于林地流转承包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制度的缺漏和监管的缺位。对于改进林地流转合同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在此,笔者认为充分发挥意思自治原则的作用是一条值得研究的出路。  相似文献   

1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是涉及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一次重大变革。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实现年内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目标,已经进入最为关键的攻坚阶段。  相似文献   

1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有效盘活了林地资源,而且促进了人才、资金、科技等各种生产要素向农村林业聚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对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我国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有1.67亿公顷,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的60.07%,其中森林面积1亿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  相似文献   

1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一种拓展和延伸,是对已有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对于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林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集体林权制度也改变了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为标的物的权利分配结构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因此也是对林业法律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以法律视角考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更加清晰地辨明林改背后的法律因素,透彻地剖析林改体现的法律实质,对于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法理研究、开展相关法律教育、  相似文献   

20.
基于永安市和尤溪县实地调研数据,从经济投入产出、社会效益和生态建设三个方面分析个体对家庭承包经营和规模经营模式的行为选择,评价适宜集体林地生产的经营模式。结果表明:规模经营主体能利用规模生产降低经营成本,促进林地林权流转,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发生率,但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在不适宜规模经营的林地上优势较大。因此,地方林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鼓励支持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但也需保障家庭承包经营主体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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