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2.
3.
4.
5.
6.
2010年8月,原告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沈某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并由沈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沈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过错在原告杨某,原因是杨某在婚姻之外有"小三",根据法律和原告杨某的经济情况,杨某作为婚姻中有过错一方,应支付被告沈某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请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房产和基金,将孩子判归杨某抚养. 相似文献
7.
<正>【案情】杨某2017年大学毕业后入职南昌某公司。2018年3月初,杨某外出游玩时不慎摔伤,遂向公司请了病假。两周后,杨某出院,并一直在家休养康复。7月底,杨某病愈回到公司上班。杨某生病期间共休了四个多月的病假,但公司只支付了前三个月的病假工资,其余部分按事假处理。杨某认为公司克扣其工资,要求补发工资未发部分,遭到公司拒绝,杨某遂向人社部门求助。 相似文献
8.
案例一:“金”与“费”谁是谁非?王某和妻子杨某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儿子小东随父亲生活,杨某为小东购买5万元保险.后杨某未履行承诺,经催要未果后,小东及其父亲将杨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保险费5万元.对此杨某辩称,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是“保险金”而非“保险费”,5万元保险金对应的保险费并不多,自己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相似文献
9.
一家庭离婚时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此后因土地补偿费分配而将村民组告上法庭.安徽省泾县法院判决该土地补偿费由原告朱某及第三人杨某等共计8人平均分配,村民组无责任.…… 相似文献
10.
11.
12.
2001年9月18日,芷江县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离婚案,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自愿离婚,并由王某一次性付给杨某5000元小孩生活抚育费.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我1992年大专毕业后分配到本地中学当教师,1993年结婚,育有一女,1997年离婚.1999年,我与本乡女青年杨某同居并育有一女,由于未结婚,没有办生育手续,该女由杨某母亲送给他人了.2001年,我与杨某补办了结婚登记,遂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贾双槐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2,(7)
原平市杨某和李某原系夫妻,生有一女,在学校读初三.1986年6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母亲杨某抚育,李某每月给付抚育费50元.1998年,杨某下岗,仅靠先前的微薄积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父亲给付的抚育费远不足保障其女儿生活和上学之需.在此情况下,杨某多次要求被告李某增加给付女儿抚育费,但李某以离婚时对抚育费用的分担已有约定为由,加以拒绝.杨某只好代女儿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每月支付给原告抚育费160元. 相似文献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