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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加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并加贴(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以上制度亦简称食品QS认证制度。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有关文件,决定对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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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体系的良性运行,既需要食品企业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安全食品,又需要规范监督者的监督行为,使其依法履行职责。文章从建立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及绩效评估机制、完善强化食品安全问责制度等方面对如何有效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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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被公认为世界上食品消费最为安全的国家之一。这与其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的不断发展,监管制度的不断探索与创新密切相关。从1906年的《食品与药品法案》和《肉品检查法案》到1938年的《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再到如今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可以说,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美国是一直在努力.从未有停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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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安全机制,已成为许多国家调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新型理念和重要手段,由于对内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所需,我国也在逐步完善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召回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共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上都存在缺陷,亟待完善.文章通过解析食品召回制度,了解发达国家发展现状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