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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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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农业》2014,(14):6-9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14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运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  相似文献   

2.
<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保障农业健康发展。1农业经营体系现状截至2013年底,水富县有耕地6392 hm2,人  相似文献   

3.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指明了发展道路。现就从事职业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决定》中"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社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和经营模式"提出  相似文献   

4.
近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下发的“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将转变农业综合开发方式,大力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根据上述工作要点,今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将继续大规模建高标准农田,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两类项目并轨,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允许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进一步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相似文献   

5.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1号文件"具体部署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和措施。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正>关于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不仅提出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创办、政策扶持、典型示范,新疆农民合作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正处于“关键期”,合作社发展不规范、规模小、人才缺乏的问题仍然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合作社的发展又迎来了新的机遇,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下大力气抓好合作社示范社引领,加大合作社人才培养力度,促进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决定》不仅提出了新时期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农村合作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产物,必然在促进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乡村和谐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这些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农民合作社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处于桥梁和枢纽的位置,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构成优势互补的整体,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不仅有传统的专业大户领办、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也有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组成的合作社,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创办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者组成合作社联合社。  相似文献   

10.
农业合作社作为中国联系千家万户与市场的形式,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主要形式。通过梳理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历史演变,分析其每个阶段的特征和原因,借鉴其成功经验,提出健全农业合作组织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各农业合作社之间协作,提升其资金筹集能力,提高农业合作社运行效率,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等措施,建设适合中国国情和地域实际的农业合作社,以期为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1.
<正>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营体制组织和制度创新,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建立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  相似文献   

12.
<正>(接2014年第1期)5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不仅提出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13.
<正>近年来,随着专业大户、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为代表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涌现,为创新发展新型农牧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的市场竞争力,为今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巴林左旗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总体现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巴林左旗不断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五、关于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 《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不仅提出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15.
全文共分50条,其中第45条就“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予以单列,全文如下: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不断深化,我国农业面临着"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发展瓶颈。回溯建国以来,农户互助组、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以及家庭承包经营等传统农业经营组织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因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本研究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本质在于变革小农生产方式和改造传统农户,通过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股份以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来实现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式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可以说,这是改革开放35年来,党中央出台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一次,必将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8.
(接2014年第1期) 5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 《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不仅提出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19.
赵晚宇 《河南农业》2019,(24):37-38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逐步形成,这种新型经营主体拥有大型的种植专业户、家庭经济农场、农民专业种植合作社和新型的农业经济实体。这些与传统的小农经济实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但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资本整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人才储备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要想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在新型农民培育体系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全等方面必须增加农村金融支持,改革城乡二元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20.
建德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茬的体会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宗根 《新农村》2014,(9):15-16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通过对浙江省建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运行机制和扶持政策,引导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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