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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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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于2005年3月10日颁布了《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0号,以下简称《办法》)。随着该《办法》的贯彻实施,必将促进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不断规范。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3.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1月26日农业部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1.监督抽查不收费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样品我国200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子质量监督。《办法》规定,监督抽查的费用列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样品,抽样人员少于两人或没有持证抽样,种子企业可拒绝接受抽样。  相似文献   

5.
《北京农业》2011,(3):22-22
2011年1月23—24日农业部组织农作物检验机构评审专家对北京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作物种子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扩项进行了评审。考评组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对检验环境、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6.
加强种子质量监督和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大重要职责。定期检验是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种子质量信息,有效监控并确保种子生产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中的纯度种植鉴定也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赋予的职责。通过调查与分析湖南的种子质量监督定期检验的现状,并提出有效解决当前种子生产轻产前、产中质量监控、信息不共享、县级种子机构纯度监控难实现等问题的定期检验,从根本上确保本省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用种安全。  相似文献   

7.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出台了关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规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这个规定的颁布直接明确地规定了在全国各地从事种子检测执法部门必须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操作,防止出现不按照规定进行样品检测以及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指出了在进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要坚决地按照相应的抽检程序进行,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地方从事种子检测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且要做好相关的检验结果复验等后续工作。  相似文献   

8.
亚博 《北京农业》2008,(3):49-49
<正>2008年1月2日,孙政才部长签发2008年第十二号农业部令,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将挂靠在全国农技中心的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更名为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并授权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负责全国种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考评员评定工作。  相似文献   

9.
《农家顾问》2012,(10):7
农业部审议通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监测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抽查人。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  相似文献   

10.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博乐市制定具体实施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对加强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防止伪劣种子上市下田,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正>2008年1月2日,孙政才部长签发2008年第十二号农业部令,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将挂靠在全国农技中心的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更名为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并授权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负责全国种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考评员评定工作。  相似文献   

12.
<正>2011年1月23-24日农业部组织农作物检验机构评审专家对北京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作物种子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扩项进行了评审。考评组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对检验环境、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最终评审组一致认为"质检站"管理体系要素充分、运行有效适宜,人  相似文献   

13.
众所周知,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现结合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的事故(纠纷)问题,分析《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并提出建议,以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相似文献   

14.
一、选择种子经营者 (一)购种时要查看售种单位是否拥有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由于这些单位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接受经常性的质量监督检查,一般不会有意作假.  相似文献   

15.
<正>种子生产是农业生产的根本,优良的种子质量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要想提高和保证种子质量,就必须重视并加强种子检验工作。近年来,随着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多,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考评、监管的立法工作也紧随而上。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8月27日公布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相似文献   

16.
《中国农技推广》2019,(3):71-72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持并提升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检测能力,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种子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促进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对持有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种子检验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制定了《2019-2021年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检验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按《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7.
《现代农业》2006,(4):32-33
依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05]286号)精神,2006年1月8日至2月22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对内蒙古自治区28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005年度生产的杂交玉米种子进行质量抽查。本次抽查的对象为杂交玉米种子,检测项目包括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3543.7-1995)进行,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1995)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本次抽查的28家企业的51份样品中,合格样品51份,样品合格率为100%。从检测指标看,所有样品均达到企业自报质量等级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正>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9]134号),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14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对玉米、水稻主产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的具体情况如下:一、抽样情况本次抽查实际扦取到139家企业的212个样品,涉及190个品种。其中,扦取到81家种子企业  相似文献   

19.
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决定于今年年初开展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这将是农业部“种子执法年”的第一个行动。  相似文献   

2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生产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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