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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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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试用”有期限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与打工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是,约定试用期的,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这是强制性规定。试用期届满6个月。除经过试用被证明打工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外。用人单位必须录用。  相似文献   

2.
<正>务工者如果不愿意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务工者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  相似文献   

3.
胡农 《湖南农业》2003,(11):37-37
长期以来,很多打工一直存在着这样的观点:劳动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需要有任何理由,均有权随时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对试用期的错误理解,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以后,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4.
正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把试用期当成“橡皮筋”和“白用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了解试用期内的权利,应成为劳动者的必修课。  相似文献   

5.
祝遥 《农家科技》2008,(2):46-46
<正>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国家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一般情况下,在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较低。  相似文献   

6.
胡海 《农技服务》2005,(11):76-76
1、“试用”有期限 我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强制性规定。试用期届满6个月,除非经过试用被证明打工者不符合录用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录用.否则就有悖上述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7.
1.“试用”有期限《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与打工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是,约定试用期的,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这是强制性规定。试用期届满6个月,除经过试用被证明打工者不符合录用条  相似文献   

8.
<正>初入职场、更换工作都会经历试用期。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对试用期的时限有哪些规定?试用期间的社会保险等如何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解释,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的时限由劳动合同期限决  相似文献   

9.
<正>务工者被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等用人单位直接招用的,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承包性质的,也应当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相似文献   

10.
文秋 《湖南农业》2007,(10):28-28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付给经济补偿: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②务工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③务工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相似文献   

11.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法》第29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是因为务工者所从事的工作环境对身体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完全有责  相似文献   

12.
试用期背后隐藏的“猫腻”一般有以下几种:陷阱一: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不少农民工在找工作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前,总要有个试用期,而且往往试用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自己却被炒了。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从这一  相似文献   

13.
《当代农业》2011,(15):53-53
江苏省泗洪县大楼乡读者朱某来电:务工几年来,用工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医疗、社会保险等费用。请问:用人单位应给务工者提供什么保障?答:《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4.
<正>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的非正式状态。现实中,部分用人单位除了通过延长试用期这一方法来降低用人成本外,还肆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极低的工资报酬,因此,了解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应有权利,应成为每名进城务工人员的必修课。一、获得工资报酬权案例小霞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 000元,转正后为3 000元。入职3个月后,小霞因故从该公司辞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试用期内的工资差额共计1 200元。  相似文献   

15.
文秋 《湖南农业》2008,(2):21-21
从近些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来看,进城务工者权益受到侵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②强行加班加点,却不付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很多打工者一直存在着这样的观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需要有任何理由均有权随时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7.
目前,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账户的情况不多见了,但实际上一些单位还是想尽办法逃避参保义务,只不过其做法更为隐蔽而已。据有关人士介绍,用人单位逃避参保义务有以下三大阴招。阴招一:迟缴。最普遍也最典型的是不为试用期内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而是在其试用合格、转正后才开始为其缴纳社保费。还有一些单位,在职工工作半年、1年后才让其参加社保。维权提醒:有的职工不清楚法律法规对参加社保的具体规定,对单位“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费”的说法信以为真。其实,职工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该为职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试用期不能被排除在缴费…  相似文献   

18.
《农家致富》2010,(11):53-53
江苏阜宁县古河镇读者傅某来电:我是一名外出务工农民,务工半年来,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交纳社会保险等费用。请问:用人单位要给务工者提供什么保障?答:《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契约中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即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了相互选择、了解、熟悉而约定的一段考验期限。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虽然对试用期作出了规定,但仍然有一些不足,应从其适用范围、次数、期限、中断、变更等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正>很多处在试用期内的农民工,基于自己尚且属于"编外人士",往往认为一切都不能和正式员工相提并论,包括在用人单位发放钱物时也只能低人一等,以至于导致权益白白受损。其实,对于有些钱,用人单位同样"一个也不能少"。法定福利,一个也不能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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