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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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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我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经调解他决定不离婚了,但法院没给我们调解书,请问这样可以吗?答: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事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相似文献   

2.
问:我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经调解他决定不离婚了,但法院没给我们调解书,请问这样可以吗?答: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事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  相似文献   

3.
<正>问: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离婚,离婚时经法院调解,两岁的儿子由前妻抚养,我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将钱打到前妻的账户上。同时调解书写明,我每月可选择周末探望儿子1次。离婚后的前两年,我都按调解书约定的  相似文献   

4.
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因王某是本案的案外人,因此只要你与李某签署了调解书,调解书即生效,王某拒绝签收的行为不影响该调解书效力。  相似文献   

5.
《农家致富》2006,(9):51-51
3个月前,我妻子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撤回起诉。可是这段时闻.我妻子总是和我过不去,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听人说,撤诉后,再起诉离婚.得6个月以后法院才能受理。请问.我现在起诉离婚,法院能受理吗?  相似文献   

6.
作为法院调解制度适用的前提,法院调解的范围应予明确界定。一般来讲,法院调解的应有范围可界定为,只有当事人可以相互让步的案件才契合调解的特质,方有调解发挥功效的空间;而身份关系案件和形成之诉案件的当事人无任何自由处分的权限,诉讼的性质亦使调解无法产生相应效力,故此两类案件自无调解适用之余地。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逐步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某些不安定因素。最近,笔者就我院近三年来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对比与分析:2004年受理离婚案件132件,比2003年上升近12%;2005年受理离婚案件174件,比2004年全年上升了13.2%;2006年受理离婚案件211件,比2005年又上升了12.1%。  相似文献   

8.
潘律师 《新农村》2008,(8):35-35
编辑同志: 我近日收到法院的传票,丈夫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和丈夫有矛盾并发展到要离婚的地步,与婆婆在中间起了很不好的作用有关。开庭时,婆婆肯定是要去的.为避免出庭时见面的尴尬,我不准备出庭。请问,我只委托律师出庭行不行,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相似文献   

9.
《当代农业》2009,(19):55-55
江苏省盱眙县官滩镇读者秦某来电:听说现在许多案子都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言和。请问:若以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怎么交?答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相似文献   

10.
日前,鄢陵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离婚析产的执行案件。在执行中,执行人员为了当事人今后和谐相处,没有贸然采取强硬的执行措施,而是悉心调解,妥善解决了矛盾,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相似文献   

11.
眼下,离婚并不是什么难事。然而,不少地方的农村,妇女离婚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江苏省东海县法院通过对本院近年来审结的离婚案件的调查,认为农村妇女离婚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江苏省宿豫县埠子镇冯怀英读者来电:我和丈夫感情已破裂.我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起诉到法院没有判离,我想早一点离婚,能不能再起诉,法院关于离婚的审理时间多长?  相似文献   

13.
问:我的丈夫于三年前不告而别,至今也无音信,我想跟这个名不副实的丈夫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样办理离婚?答:即使丈夫下落不明,妻子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  相似文献   

14.
<正>问:我与丈夫李某2009年结婚后先后离开农村老家到大城市打工,后来就长期居住在各自打工的城市。数年的分居使两人的感情日渐淡薄,请问我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  相似文献   

15.
辛祥 《新农村》2007,(1):36-37
两年前,因第三者插足,周某向法院起诉与我离婚。为迭到离婚目的,周莱表示愿意抚养6岁的儿子并承担一切抚养费用。周某是一名教师,有稳定的收入,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婚姻已无法挽回,我同意了周某的离婚请求。法院根据我们达成的协议制作了调解书,确认我与周某离婚,周某抚养儿子并自愿承担一切抚养费用。周某离婚后,即与“第三者”结婚。两年后,周某购置住房井又生育了一个孩子,他以家庭负担加重为由,以儿子为原告将我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我每月支付给儿子抚养费300元。我没有工作。每月仅靠政府的低保救济金雏持生计,实在无法支付抚养费用。请问:离婚后,子女能随意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相似文献   

16.
案情: 江苏省丰县农民朱某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打起了离婚官司,法院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朱丹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小孩抚育费200元.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我与妻子原本感情甚好,但自从妻子无端怀疑我有外遇后便对我实行冷战,两年多来对我不理不睬。我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对婚姻丧失了信心,欲与妻子协议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但又不肯与我握手言和。我无计可施,只得诉上公堂。请问:夫妻冷战数载,能否判决离婚?读者邢华邢华读者:《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相似文献   

18.
案例:2004年张强与杨娟(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后来由于双方感情基础差,夫妻关系日益恶化,2007年8月,二人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离婚后,杨娟在未告知张强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儿子的姓名。张强知道后,愤然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儿子的姓名变更登记。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9.
《农家致富》2014,(16):55-55
江苏省宿豫县埠子镇读者冯某来电:我和丈夫感情已破裂,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起诉到法院没有判离,我想早一点离婚,能不能再起诉。请问:法院关于离婚的审理时间多长?  相似文献   

20.
郭某与王某在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后,因感情破裂走上了法庭。法庭按照离婚案件的惯例和程序,先行进行了调解。在调解时,郭某为了尽早摆脱昔日的阴影和离婚给自己带来的困扰,当即答应了王某提出的要求,当即将大部分共同财产,包括房产给了王某,双方就此达成了离婚协议,郭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当庭签收了调解书。可是,事隔不久,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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