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人们的种子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增强,种子使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种子质量纠纷逐年增多。这些纠纷有些是种子质量事故造成的,有些是非种子质量事故造成的。非种子质量事故是指种子质量合格,因非种子质量因素(如气候因素、栽培因素等)造成作物减产、使用者减收甚至绝收的农业生产事件。非种子质量事故一旦发生,或影响巨大,损失惨重:或上访告状,纠缠不清。非种子质量事故虽然种子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给种子经营造成的影响很大。本文结合作者多年实践分析了非种子质量事故的形成因素和责任归属,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2.
农作物种子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由于种子是活的生命体,极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不同的表现,生产中往往发生种子质量事故和纠纷。为了正确区别种子质量事故和非种子质量事故,妥善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明确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责任,现根据种子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粗浅的鉴别方法,供种子管理、检验、经营人员等参考。  相似文献   

3.
种子是活的生命体,极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不同的表现,生产中往往发生种子质量事故和纠纷。为了正确区别种子质量事故和非种子质量事故,妥善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明确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责任,现根据种子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粗浅的鉴别方法,供种子管理、检验、经营人员等参考。  相似文献   

4.
随着农作物品种的多样化和农民维权意识的增强,非质量因素引起的种子纠纷事件有增多的趋势。非种子质量因素纠纷是指种子质量符合各项标准规定,但受气候、环境和人为等因素影响所造成的产量损失和质量影响。与由于种子质量低于种用标准(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标签标注内容、含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即有害生物)和使用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投放区域所造成的产量损失和质量影响而引起的种子质量纠纷,非种子质量纠纷更难以调节和处理。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种子纠纷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国保  耿月明 《种子科技》2001,19(6):315-317
种子纠纷是以种子为对象而产生的纠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健全,维权意识的增强,种子纠纷与日俱增,从宏观上讲,种子纠纷是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现象,为了促使种子市场正常发育,对种子事件应从情节上加以认识,把一般的种子质量事件与坑农害农区别开来,对种子纠纷的处理也应按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农业部应组建种子质量事故鉴定专家组,各省也应以同样的方法组建专家组,主要是对种子质量事故进行科学的鉴定,分清责任,以此作为赔偿的基础依据。为了缩小种子使用者与经营者之间因赔偿额度而产生的分歧,国家应颂布一项有关种子质量赔偿的法规,对赔偿的细节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6.
种子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农民的收成和农村的稳定。由于目前种子经营存在销售网点多、品种多、乱、杂、规格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致使种子经营者与购种者之间经常发生种子质量纠纷。如何正确应对种子质量事故,笔者结合亲身经历和处理的一起种子质量事故谈谈看法。  相似文献   

7.
几起非种子因素引起的种子纠纷浙江省龙游县种子公司周彩军福建省樟平市种子公司王宾农业生产是露天进行的,无论是单项或多项因素的影响都可使大田生产发生问题。部分当事人易把问题归为种子原因,出现非种子因素引起的种子纠纷事件。一、不良气候条件及栽培管理引起纠纷...  相似文献   

8.
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经营主体增多,委托代销点也逐步增多,种子市场管理和质量控制难度增大;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不完整、不准确,农民购种盲目;少数种子经营者行为不规范或违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的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9.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人们的种子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增强,种子使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种子质量纠纷则逐年增多。从我站组织或参与的近20起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情况看,纯属种子质量或违法推广品种导致的纠纷仅占15%,其余都是非种子质量因素所致。后者虽然种子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给种子经营造成的影响或麻烦也很大。对此,作者在分析非种子质量纠纷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10.
在种子企业诸多风险中.最致命的是种子质量风险。它主要是指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种子的质量事故所引起的连带责任风险。种子质量问题始终是困扰种子企业的一大难题.在各种风险中.种子质量风险对种子企业的威胁最大.一次大的种子质量事故可以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此.种子质量风险控制应是企业风险控制中的重中之重。种子质量事故主要原因在于种子的四大质量指标不达标引起的纠纷.其中主要是纯度和发芽率两大指标。  相似文献   

11.
喻志东  胡金林 《种子科技》2001,19(5):261-262
(一 )自从这个世界有了农业 ,就有了农业种子。但早期的种子是纯自然繁殖物 ,其主要作用是维持农业的延续。但其产量、品质以及社会化水平却相当有限。自从种子被赋予人类的智慧 ,从科学试验中走出来以后 ,种子的产量和品质都大大得到了提高和改善 ,相应地种子也就具有了社会属性 ,商品化市场化水平也逐步得到了提高。到现代 ,种子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价值也就越来越重 ,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也推动了种子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我国水稻的二次绿色革命 ,特别是 70年代中后期三系杂交水稻的研究成功和大规模投入生产 ,使我国的粮…  相似文献   

12.
甜瓜种子老化对种子活力的影响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采用人工老化处理的方法对当年采收的甜瓜种子进行48h~216h中8个时间段的处理,加对照、1993和1986年种子,经恒温发芽、低温发芽、TTC测定和田间出苗试验,结果显示:甜瓜种子活力随人工和自然老化的时间延长而降低,其中短期处理种子的发芽率,出苗率下降不太明显,而反映发芽速度、幼芽生长状况的相应指标出现变化提前。长期处理的种子上述几种指标均有明显下降。种子活力越低,种子的适应性越差。POD、CAT活性随种子老化程度的加重而降低;MAD含量则随种子的活力降低而升高。认为室内选用发芽率与发芽速率或幼芽生长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能够较为实际的反映出种子的活力。  相似文献   

13.
1 存在的问题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对种子管理人员的要求更高、更严,专业性、技术性更强。种子管理部门必须更新观念,要求种子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种子专业技术知识,而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也能熟练掌握。过去在“三位一体”的体制下,大都忙于经营,重视经营管理,而忽视了种子行政管理,对管理的这篇“文章”没有做好。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法》学习不透彻,理解不够深入,  相似文献   

14.
种子安全贮藏及延长寿命技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种子入库 1.1分等贮放 种子入库前虽然经干燥、清选等加工处理,由于种子产地不同,收获季节不同,含水量与纯净度等均有差异,因此入库前不但要将不同品种的种子严格分开,必须分别堆放,做到"五分开",即品种好坏、干湿、新陈、有虫和无虫分开,入库的种子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相似文献   

15.
袁双孝 《种子科技》2009,27(9):37-37
杂交水稻是我国南方地区的第一大粮食作物,把握好杂交水稻种子贮藏关,对提高种子生产企业经济效益,解决制种丰产和歉收年矛盾,确保大田生产用种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现根据我地实际情况,浅谈杂交水稻种子贮藏阶段应掌握的技术要点.  相似文献   

16.
搞好种子认证提高种子质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丽 《种子科技》2002,20(6):321-322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 ,质量制胜战略将是新世纪的必然抉择。同其他产品一样 ,种子的竞争已从单纯的价格竞争发展为以质量竞争为主要手段的全方位的竞争。因此 ,提高种子质量总体水平已成当务之急。为了满足新世纪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应对加入 WTO的挑战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种子质量管理体系的成功经验 ,推行种子认证制度。1 种子认证概述种子认证是控制种子质量的一种制度 ,是“依据种子认证方案 ,由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来证明某一种子批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的活动”。种子认证主要是通过三方面的一系列活动来确认种…  相似文献   

17.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科学有效地调控种子市场,保障农作物种子供应对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我国种子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种子市场主题及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原国有种子公司实行了事企分离和政企脱钩,一大批具备资质的集体和个人股份制种子公司相继成立,种子市场形成了国有、集体和个人共存的多元结构,  相似文献   

18.
夯实种子管理基础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以下简称《意见》),具体部署了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和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种子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为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提高种子企业的信誉度,种子企业应订立种子购销制度,把好种子准入和退出关.首先,所调的种子应是通过国家或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其次,应根据种子品种的特征特性、栽培要点、适宜种植区域和公司及农户的需要,参照各种子的产地和各公司的调拨价,择优选择正规渠道的良种场或公司.  相似文献   

20.
陈银华 《种子》2008,27(4):109-110
种子管理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与农业部相关种子管理规定,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受上海市农委的委托承担了种子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区(县)种子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和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督,在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用种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