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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的实施是贯彻落实《种子法》的重要措施之一,标志着我国农作物品种管理向市场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本文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的品种登记范围、登记申请文件、样品提交、登记注意事项及品种登记与品种审定的异同等进行了综述,为更好地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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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5月1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正式实施,《登记办法》首批确定了29种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全国统一登记管理。2017年4月24~25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会同全国农技中心在北京举办了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培训班,对《登记办法》和登记指南进行了解读,全国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机构,开始受理非主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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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办法》自2017年5月1日实施以来,为河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推广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快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生产上的应用,为全省"四优四化"的大力推进,起到了品种源头把关作用。分析和总结了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上的一些主要做法及经验,为种业管理及应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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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号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
2017年3月30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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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是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重要举措,自 2017 年《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对从源头上杜绝“一品多名”等假冒侵权品种种子进入市场、有效保护育种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种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阐述并分析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现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符合福建省实际的对策建议,对于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的开展、推进福建省特色种业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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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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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首次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登记制度。自2017年5月1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颁布实施,29种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受理量已达到2.2万个,公告品种16640个。品种登记制度的实施,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有力支撑了品种市场监管。对标现代种业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标登记制度设立的初衷目的,结合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进行了分析,并从头梳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探讨相关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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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元年登记情况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5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2016年9月29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9月30日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和品种登记申请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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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于2015年11月颁布实施,2017年原农业部颁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和《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云南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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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是新修订的《种子法》设立的品种管理新制度。推进河南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加强跟踪监管,是新时期种业品种管理的新抓手,是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是乡村振兴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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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 2 0 0 0年 12月 1日起施行 ,农业部根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 ,于 2 0 0 1年 2月 2 6日颁布实施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等 5个配套规章。《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对我国种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必将对我国种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1 种质资源保护制度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种质资源 ,《种子法》在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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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作物种子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种子执法主体、种子备案登记、种子委托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管理、种子广告发布、种子样品封存、质量复检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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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是我国品种管理的重大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的合法身份认证。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北京种业界各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率先开展品种登记工作。3年来,登记品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强化了源头管理,规范了种业市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