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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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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种子市场秩序的规范治理,是加快新品种推广步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是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品种选育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笔者从事种子执法多年,现针对种子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就如何加强监管谈谈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2.
浅谈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贯彻深入执行《种子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种子市场检查管理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执行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市场上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违法经营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制作不规范,拆包销售等问题,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文堂 《种子世界》2007,(1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县级种子经营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一些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协调处理的难度逐步增加,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以及农民对种子问题处理的愿望和要求相比,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罗节  张晓东  梁雄  谭斌  王波 《种子》2006,25(12):10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使我县种子市场进一步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地区垄断被打破,技术型、资本型龙头企业正在主导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二是种子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步增强,无证经营和大案要案明显减少;三是种子质量大幅度提高;四是种子包装、标签逐步规范;五是种子经营正在由过去的单纯买卖向种子与技术的配套服务发展。但是,我县种子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标签不合规定、经营档案不健全等。针对这些情况,对今后我县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始终把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作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件根本大事来抓,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的各项部署,深入整顿种子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服务内容,种子市场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逐年提高。我们的经验就是狠抓“四到位”。  相似文献   

6.
梁新华 《种子科技》2008,26(1):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放开了种子市场,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域“画地为牢”的经营格局被打破,原来垄断种子生产经营的国有种子公司正在解体、重组、改制,社会力量也纷纷投入到种子行业中来,形成了众多大小不一的种子经营企业。这使种子的生产、经营空前活跃,方便了广大农户购种,促进了优良农作物品种的推广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种子产业的发展。但是,从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看,与农民对农资市场的愿望和要求相比,农资市场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从事种子执法多年,实践中对种子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有自己的看法和思考,现提出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7.
陈梅香 《种子》2002,(5):75-77
种子是一种特殊商品 ,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是直接关系到农民收入增减的问题。过去由于实行种子专营 ,种子质量出现问题由种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种子市场的全面开放 ,种子经营由一家专营变为多元化经营 ,种子市场散、乱、杂的现象即显得尤为突出 ,因而对农业生产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种子市场管理亟待强化。笔者通过对 2 0 0 2年入春以来种子市场情况调查 ,就今后强化种子市场管理的措施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与同仁探讨。1 《种子法》实施后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1 .1 种子经营市场不规范 …  相似文献   

8.
杞晓花 《种子世界》2006,(12):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一简称《种子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实施以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规范种子市场的经济秩序,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和经营主体增多,使品种混杂,未审先推,不规范经营行为,制售劣质种子坑害农民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民一旦受到损失仅仅得到很少的赔偿。极少数有法律意识的农民往往要经过艰苦的法律诉讼才能得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所规定的应有的补偿,始终处于弱势的农民,其合法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了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使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9.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08,26(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为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改变种子市场的不良经营环境,确保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在规范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种子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种子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种子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1.
康国光 《种子科技》2006,24(4):29-3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深入实施,湖北省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彻底分离,市场快速发育,市场主体多样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管理规范化等特征趋于明显。湖北省种子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引种不规范,未审定先推广的现象时有发生;种子市场信息化水平低,种业宣传杂乱无序;经营档案不健全,种子标识不规范;经销商管理不规范,个别违法经营;种子后续服务不到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和解决,将严重影响种子事业的发展。为此,我们应针对问题强化管理,促进行业自律,逐步建立起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市场。  相似文献   

12.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稍《种子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一批批粮食、蔬菜等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使农业经济的发展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种子市场良莠不齐,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引起了一些群众上访案件,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种子市场亟待进一步加强规范与管理,使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4.
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是我国种子管理执法的最基层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其相关法规,依法进行管理,规范我县种子市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向市场,避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必须认真分析我县种子生产经营现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周治华 《种子世界》2007,(1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16.
屈剑锋 《种子科技》2011,29(2):9-11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万物之源,是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学技术的有效载体,它直接关系到农业安全、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十年来,种子市场空前活跃,从事种子经营人员骤增,销售环节缩短,经销渠道增多,购买方式多样,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选种购种,促进了良种推广应用。但是,种子市场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难点。  相似文献   

17.
张伟 《种子世界》2007,(6):19-19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种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了种子管理和经营分开机制。面对当前种子供大于求、市场极度疲软,竞争白热化的严峻形势下,贾汪区实现了种子市场管理规范有序,种子经营产销两旺,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成功探索出一条县级种子公司改制走出困境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18.
罗少林 《种子世界》2014,(11):11-12
<正>1存在的问题1.1经营门店多、散、小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蔬菜种子市场也随之放开搞活,县、乡各级种子经营门点迅猛增加,乡、村除农资经营部经营种子外,小摊贩、小百货店、村及村小组等也代卖种子。还有村级临时摊点和走村串户卖种子的。由于经营种子面广点多,给种子市场检查带来很大困难,不利于市场管理。  相似文献   

19.
杨治仁 《种子科技》2006,24(1):2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种子市场放开,经营种子市场发育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严重,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种子质量田问纠纷更为突出,不但给农民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活与农村社会的稳定。笔者从事种子管理工作多年,现对如何避免或减少种子质量田间纠纷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用种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用种安全程度不断上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种子事故、质量纠纷、种子案件还时有发生,销售未审定品种、质量不达标、包装不规范、品种越区种植、虚假广告宣传、品种侵权等问题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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