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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10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但是,伴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种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经营等问题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基于种子的特殊性,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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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审判职能,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司法实践中,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时有发生,种业经营者十分关心哪些类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笔者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就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的类型做简要介绍,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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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拟将增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列一章,未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将成为种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提高河南种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申请及保护工作,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接轨,使本省种业科技创新迈向新的高度,近2年种子管理站开展了主要农作物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展示工作,累计布点33个,展示品种101个,接待各届参观人数逾3万人次,展示效果得到了育种家和社会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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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对调动农业育种工作者研发积极性、提高民族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植物新品种的市场侵权现象,不但侵权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强,而且地方保护情况复杂,维权难度大。为此,全面认识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提高权利人和全社会的品种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1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若干规定》),植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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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西玉米种业为研究对象,从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专利、地理标志、农业转基因生物等知识产权保护角度梳理广西玉米发展现状,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和利用提供参考。利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incoPat全球专利数据库、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农业农村部网站查询获得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专利、地理标志、农业转基因生物等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通过深入对比分析发现广西玉米知识产权发展中存在玉米植物新品种授权率低、专利申请数量少、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缺乏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提高玉米种业产品质量、深入挖掘优势玉米品种、加强育种新技术攻关、注重研发人才及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与团队建设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