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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通用名称 :是指农药产品中起作用的有效成分名称。我国使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通用名称。中文通用名称是在中国范围内通用 ,英文通用名称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农药通用名称的命名是由标准化机构组织专家制定的 ,并以强制性的标准发布施行。我国《农药通用名称》国家标准 (GB4839 -1998)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1998年7月13日发布 ,并于1999年1月1日实施。标准中制定了1000个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如 :敌敌畏、氰戊菊酯、草甘膦等。因此在国内科研、教学、生产、商贸、出版物、广告等有关领域里 ,凡涉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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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计划停止对进口中国草甘膦的一切反倾销活动,2009年欧盟进口中国草甘膦的关税已经暂时取消,之后欧委会的跟踪调查显示,取消进口草甘膦的关税后,没有影响欧盟农药工业的财务状态。2009年的暂时取消关税决定在2011年2月到期,欧委会将终止对草甘膦进口方面的跟踪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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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科学与管理》2005,26(11):27-27
2005年10月28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真菌农药母药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真菌农药粉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真菌农药饵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真菌农药可湿性粉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真菌农药油悬浮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审定会.参加会议的共有13个单位的专家及代表共21名。会议由部种植业管理司宁鸣辉副处长主持.农业部市场信息司方晓华、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崔野韩处长就标准审订要正确对待政策与科学性.协调与有效性.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通俗与规范性等四种关系,及客观、公正、国情与接轨和专家负责制的原则等提出了要求。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叶纪明副所长、中国农科院环发所邱德文副所长代表标准起草单位作了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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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从1966年开始,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就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一个综合主题委员会开始工作.协助CAC制定国际政府间达成共识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促进食品国际贸易;国内方面.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和农药残留安全格外重视.先后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今年,成立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分委员会和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是我国农药残留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国家层面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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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部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农药品种毒性、残留限量标准、农业生产使用及风险监测等情况,对已取得正式登记的农药品种进行筛选、评估,制定并推出了2014年版《种植业生产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品种名录》(以下简称《品种名录》)。从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的700余种农药有效成分中筛选出91个农药有效成分,仅占14%左右。在入选的91个农药品种中,杀虫剂29个,占32%;杀菌剂40个,占44%;除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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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学报》编辑部 《农药学学报》2012,14(5):526-526
《世界农药》杂志创刊于1979年,由上海市农药研究所主办,是集权威性、学术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农药专业双月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世界农药》从农药品种、合成工艺、研究方法、规格标准、分析检验、生测及使用技术、防治及作用机理、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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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要从目前的807项增加到7000项,探索建立由国家标准、临时标准、豁免物质名单和一律限量标准等组成的农药残留限量框架,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4月12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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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农药生产和市场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加入WTO和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后.对农药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和调整我国农药管理的第一部法规.自1997年5月8日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强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发展.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