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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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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种子行业统计范畴 统计对象主要包括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一是种子管理机构,统计县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二是种子企业,统计内容主要是通过科学的调查、整理和分析方法,以报表形式反映种子管理机构的情况和种子企业的经营状况。  相似文献   

2.
按照农业部和吉林省农委的部署,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结合种子管理工作的实际,在2001-2005年期间开展了以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种子条例》为核心的“四五”普法工作。通过“四五”普法,达到“两个提高”,即全面提高了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了种子执法工作水平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陈建华  段维海 《种子科技》2000,18(4):215-216
种子是农业之母 ,是科技的载体。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种子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也越来越受到农民的关心与重视。种子质量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兴衰成败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 ,在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的同时 ,依法管理好种子市场显得尤为重要。1 认真贯彻落实种子管理法规 ,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及乱引滥调造成减产等情况时有发生 ,归根到底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农民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缺乏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是种子管理机构宣传和管理的力度不够 ,使制假贩假者有可乘之机。为此 …  相似文献   

4.
朱伟  茹光平 《种子》2006,25(3):88-88
种子质量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是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广大种子工作者,特别是种子管理机构在种子市场管理中,加强种子质量管理的地位,提高对种子质量的监督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地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5.
王云福  鲁洪涛  李博 《种子科技》2005,23(6):334-335
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的部署,我站结合种子管理工作的实际,在2001-2005年开展了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种子条例>)为核心的"四五"普法工作.通过"四五"普法,达到了"两个提高",即全面提高了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了种子执法工作水平;实现了"两个转变",即由提高种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加快了"三化进程",即加快了全省种子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从而,为我省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6.
县级农作物种子市场覆盖面广,经营环境复杂。种子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增产增收,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做好县级农作物种子的经营管理工作。1健全种子管理体系1.1健全种子管理机构种子管理站从种子公司分离出来以后,人员较少,形成管理缺位。  相似文献   

7.
我国从农业部到县级农业局都有种子管理机构,作为各级政府对种子行业的管理部门,从宏观上讲,管理也就是服务,就是通过管理,维护统一、规范、开放的种子市场,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从微观方面,种子管理机构也应该强化种子行业的服务功能。农业部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设立了种子行业发展处,参照农业部的设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陆续成立了行业指导科,而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在全国第一个设立了“行业服务科”,以加强种子行业的服务功能。种子管理机构的服务功能,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探讨了江苏省南通市当前种子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为推进种子管理机构改革,加强种子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周治华 《种子科技》2011,29(1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是种子管理的终端,负责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其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良种的扩繁和推广应用,农业用种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因此,规范终端管理行为,是  相似文献   

10.
刘仲辉 《种子科技》2006,24(1):32-33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种子事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粮、棉、油、菜等优良品种的推广确实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安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人法律观念淡薄,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办事,致使一些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给农民造成损失。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使种子行业走向法制轨道,加强种子管理尤为重要。尤其是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工作在最基层,直接接触广大农民群众,是保证种子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现结合我站的情况谈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11.
王佳 《种子世界》2015,(2):27-28
<正>由于种子质量纠纷,使农民遭受减产绝产损失,应如何迅速、依法的解决?近年基本解决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农业行政主管机关和种子管理机构通过行政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来达到赔偿损失的目的。1针对种子质量纠纷开展的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通常是由农业行政主管机关或种子管理机构主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参加调解的情形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展开的。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就纠纷以及赔偿等问题达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气候的变暖,水稻苗期病害有加重发生的趋势,种子企业为了降低风险,确保农民利益,采用种子包衣处理,然而长期以来广大农民习惯用不包衣种子,对包衣种子是否浸种、浸种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宜不明确,为此做了该试验,仅供广大农户及种子推广工作者参考。  相似文献   

13.
4 种子管理前面提到,50年代良种推广是发展农业的重要措施,行政管理也围绕着加快良种推广而发出一系列的通知、办法、规定。例如发布《全面收集整理各地农作物农家品种工作的通知》、《小麦良种普及工作的指示》、区域试验的实施办法等。可以看出,当时的行政管理侧重于技术行政,经营管理则带有计划经济色彩。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种子行政法规,阐明了种子管理宗旨、对象、范围,管理机构的职能、权限,对违反法规行为的处罚等。该条例的实施对指导种子工作,推行依法治种起到良好作用。…  相似文献   

14.
郭然 《种子科技》2003,21(4):207-207
随着种子市场竞争的加剧,如何增强竞争实力是摆在种子企业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优质服务同科研、种子质量、品牌、网络等因素一样,已成为种子企业参与竞争的重要内容,优质服务是致胜的法宝之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至关重要,也是企业源源不断的财富。它贯穿于种子经营的全过程,可细化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三个阶段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但在实际工作中,售后服务往往被削弱或忽视。因此,必须切实加强种子售后服务工作。1削弱或忽视售后服务工作的原因1.1认识上的不足许多种子企业在为广大农民提供服务时只停留在售前…  相似文献   

15.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种子检验工作是实现种子质量标准化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随着“两高一优”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农民对种子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作物种子检验与质量控制问题谈谈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6.
崔宝玉 《种子科技》2003,21(4):199-20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种业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种子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去认识,去探讨,并在实践中逐步改进和完善。1种子价格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经营单位增多,种子市场竞争激烈。为了争夺市场,各种子企业打起了种子价格大战,种子出现低价位运行趋势。种子低价位运行虽然有利于提高种子企业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的购种积极性,但弊大于利。一是不利于调动制种农户的积极性,使种子基地不稳固。制种农户种子生产风险投资加…  相似文献   

17.
我国从农业部到县级农业局都有种子管理机构,作为各级政府对种子行业的管理部门,从宏观上讲,管理也就是服务,就是通过管理,维护统一、规范、开放的种子市场,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从具体微观方面,种子管理机构也应该加强对种子行业的服务功能.农业部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立了种子行业发展处,参照农业部的设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陆续成立"行业指导科",而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在全国第一个设立"行业服务科",以加强种子行业的服务功能.种子管理机构的服务功能,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8.
县级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是我国种子管理执法的最基层单位,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从严治种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由于县  相似文献   

19.
<正>种子纠纷调处是种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打击和处罚不法经营者,治理种子市场;确保农民减产不减收,农村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妥善调处种子纠纷责任重于泰山,对于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意义重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地调处好种子纠纷。1种子纠纷调处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种子纠纷调处工作实践以及对案件的整理归纳,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种子纠纷调处中存在以  相似文献   

20.
夏天翔 《种子科技》2000,18(2):76-77
90年代中期 ,农业部在规划实施种子工程时提出要将种子管理机构与种子企业彻底分开 ,以便明确职能 ,各司其职。但是 ,由于人员编制、执法地位、执法经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县级种子管理机构与县级种子公司一直难以彻底分开。有的县 (市 )即使勉强分开了 ,效果也不理想 ,造成了事实上的分而不开的尴尬局面。更有甚者 ,有的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分开之后另起炉灶 ,搞起了另一摊经营 ,进一步增加了种子管理工作的难度。在这种欲分未分、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 ,认真探讨当前县级种子管理机构面临的任务是十分必要的。1 明确种子管理机构的主体执法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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