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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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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1.以"三权分置"为遵循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方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二是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确保在承包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的土地,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实现形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  相似文献   

2.
《吉林农业》2015,(3):27
<正>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承包权、所有权不得流转近年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  相似文献   

3.
<正>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相似文献   

4.
三权分置     
《中国农资》2014,(41):3-3
<正>随着农村人口大量转移,一些地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又发生分离,演变成承包权与经营权两部分,从而形成了所谓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状态。下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基本遵循。  相似文献   

5.
<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农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以及规模经营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由此,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业和农村进步发展的必然。所谓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农户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转包、转让、入股和继承等。按照流转权属划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流转土地承包权:一类是流转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流转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实行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的"两权分离";现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在此政策背景下,有必要重新梳理及分析现有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运行成果,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对农用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农用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  相似文献   

8.
正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原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离的基础上,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所谓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9.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就是借款人把合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融资活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涉及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问题。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权是一种"成员权"、"资格权"和财产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某块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是由承包权派生出来的另一种民事权利,主要表现为农户经营承包地所获得的预期收益。以土地承包权作抵押,一旦出现风险,农民可能会  相似文献   

10.
土地经营权是“三权分置”政策施行下独立出来的一个全新权能概念,但其与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土地产权理论框架下的土地经营权制度具有深厚的理论背景、清晰的发展脉络和具体的现实困境,体现出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当前“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发展迅速,然而土地经营权本身还存在着概念和法律界定上的理论难题,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承包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受侵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受侵害和配套政策设施不完善等现实困境。发展和完善土地经营权制度,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畅通,需要加强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增强土地流转配套服务与管理,从而推动“三权分置”政策扎实落地。  相似文献   

11.
"三权分置"下,有三种类型的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在任何情况下,集体享有所有权。在未流转经营权时,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经营权被流转时,承包方享有承包权,受让人享有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承包权、经营权均具有财产属性,因此均可被继承。虽然立法规定"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但权利主体实则为个人,成员间以"准共有"的形式存在,因此发生继承的时间点为个人死亡时。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由于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权均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因而不得为集体外的人继承;对经营权则无身份上的限制,可为集体内外的人继承。  相似文献   

12.
正近期,中央深改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农地三权分置办法,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  相似文献   

13.
<正>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做出明确规定: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意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营利性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当地政府要成立由相关部  相似文献   

14.
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推动了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需求,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农民进行承包地流转造成了种种限制和流转权益无法保障的问题,本文将从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出发进行分析,探索改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思路与建议,以期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5.
政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可望在年底出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可望在年底出台。对于农地的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做了明确规定,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要遵守“六字”原则,也就是“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规定:“不得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不得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合理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之路,但当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将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实现经营权、所有权和承包权这三种土地权利的分置,在稳定承包权的前提下,有效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而土地承包权是对原有的土地承包权的继承,对于农民来说是最重要的部分。对农地承包权及其概念、法律性质等进行解读,并分析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余永和 《农业考古》2012,(4):270-272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所有制)和用途(农地只能用于农业)的前提下,承包方(即流出方)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即流入方)的行为,即稳定所有权,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地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事业。梳理农地流转政策的演进历程,总结农地流转政策的成就与缺失,对于完善农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及管窥农地制度改革的未来走向无疑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正>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在这份文件当中第一次提出了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前提下,促使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浮出水面,这实际上既放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保证了亿万农户的承包权。这一重要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新动力,可以预见,正在探索中的土地流转将进入稳健加速期。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相似文献   

20.
正(接上期)"三权分置"重大改革的核心内涵"三权分置"是重大的改革创新,内涵丰富。概括地讲"三权分置"是指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这"三权"分置并行。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之为"两权分离"。现在顺应农民要保留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农民无论进二、三产业还是进城市,还想给自己留一个后路,同时又有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这次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这样就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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