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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这就明确规定了森林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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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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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株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这充分说明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性。它已被用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对这一点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否则就会犯错误。  相似文献   

4.
<正> 我国森林法已从198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森林法规定: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摘自森林法第十三条),但是,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如何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什么样的森林经营方案,则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对此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求引起关心这一事情的同志们更广泛的讨论。一、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必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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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森林法的实施,我国林业建设必将进一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林业一定能够日益兴旺发达起来。我们林业调查规划工作者应该成为宣传、执行森林法的模范。《森林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了加深对这两个条款及有关条款的理解,我们特约请资源司副司长张桦龄同志谈谈关于“贯彻《森林法》有关条款的措施意见”,现整理发表供学习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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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这就明确规定了森林经营方案的法定地位和在林业建设上的重要作用,为科学经营森林提供了法律保证。经营森林不同于其它行业,经营周期短则十几年,长则几十年,林业生产单位不仅肩负着生产木材的任务,而且肩负着培育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因此,林业生产的基层单位在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时,必须自始至终地考虑森林资源的培育和永续利用,要有一个长远战略思想指导下的法定性森林经营方案,谁“当政”都要认真贯彻,不因领导易人而改辙,不因干扰而中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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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些年来,林业企业对森林经营方案和集约经营森林的重视程度,与六、七十年代相比有明显提高。其原因:一是颁布了森林法,森林法明确规定“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二是林业部领导重视,几位部长近几年来曾多次强调要根据局(场)具体情况,制定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规划设计,按“方案”、“规划”搞林业建设和森林经营工作。三是许多老林业企业局,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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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国营林业局和国营林场都要在林业区划和林业长远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是科学地经营森林,实现永续利用,制定出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作业设计,组织森林经营,安排生产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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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森林经营方案是以林业区划、林业长远规划为基础,对林业生产活动进行总体控制和指导,并做为编制年生产实施计划的纲领性规划设计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不仅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必须编制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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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方案是以林业区划和林业长远规划为基础,以森林经理调查资料为依据,对林业生产活动进行总体控制和指导,并做为编制年度生产实施计划的纲领性规划设计文件,通过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可以把资源监测、造林验收、限额采伐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发展林业的预期目标。但长期以来森林经营方案被束之高阁,起不到对林业生产的指导作用,这不仅使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编案工作付之东流,而且会使林区沿着恶性循环的路子走下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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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森林法》的规定,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具体来说,在森林经营管理方面,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掌握资源消长变化情况,审批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的长远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非林业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为同级人民政府确认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调处林权争议,对审批占用或征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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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实用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是国营林场森林经营的主体,是森林经营的重要依据。它是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为基础,以我国林业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当地的社会背景和我国的林业发展趋势为依托,根据林场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编制的。以前很多国营林场编制过森林经营方案,但所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在森林经营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林业政策没有很好的把握,不能很好地结合林业政策确定经营方案的方针与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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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在编制及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将“软件工程学”的科学思想及关键技术应用于林业设计中,使林业设计向工程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引入“森林经营方案”动态结构的概念,从宏观上给出了一个“森林经营方案”的框架结构,对“森林经营方案”的各纱进行了分类和初步分析,最后,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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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及林业部通知,省林业厅安排,我省将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现就一些有关问题谈谈我们的意见。一,对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重要性的认知林业要现代化,要科学经营森林,实现对林业的集约经营,需要采取许多措施,如限额采伐,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措施。编制经营方案是森林经理设计的中心工作,我们经营森林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永续利用,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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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八四年九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新的《森林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林业调奁、资源管理和制订各级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做了明确规定,从而把林业调查、设计工作列为法定的,必须按期完成的工作。今后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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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县级森林经营方案顾名思义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县域内,根据自身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资源,以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为依据,为全县林业发展拟定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具体经营措施,一般一个经理期(10年)编制一次。县级森林经营方案是指导县级林业部门保护、发展、合理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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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方案既是森林经营主体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森林经营活动,安排林业生产的依据,也是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检查和监督森林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是一项法定性工作。本文对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编制的要求和编制要点进行阐述,进而使经营方案的意义与作用显现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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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方案实际上是一种规划和设计,是森林经营主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及国家林业方针政策编制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设计。它既是森林经营主体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和安排森林经营活动的依据,也是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检查和监督森林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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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林业经营企业、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单元和责权利主体。这些主体(森林经营单位)编制和执行森林经营方案是确保森林经营目标一贯性和可持续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根据现实调整目标、优化经营的根本遵循。通过总结河北省木兰林场GEF新型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编案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提出新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一拟修改的《森林法》第十五条指出,“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要在林业区划和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或者总体设计”。不言而谕,林业区划、林业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或总体设计是科学合理地经营利用森林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而林业资源调查是林业区划和规划、森林经营方案、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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