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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  相似文献   

2.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激励科技创新、提升科研院所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策略,是科技管理者的职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农业植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品种权。品种权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产权化对于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励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院农业植物品种权现…  相似文献   

3.
《农业科技管理》2015,(5):61-65
植物品种权对于维护育种者权益,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对2004~2014年我国葡萄属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授权情况进行了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葡萄品种权在果树中申请数量最多,但整体上申请量仍偏少;申请者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企业育种较少;申请品种权品种以鲜食类型为主,不同省份间申请量数量存在差异。同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加大我国植物品种权的宣传力度;将品种审定(登记)与DUS测试有机地结合;育种体系需进一步优化,扶持企业开展育种创新;开展分子标记技术,加快测试进程等相关建议,以期为今后我国葡萄新品种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我国连续多年高度聚焦"三农"问题,为加快种业要素资源依法有序流动,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国目前的保护模式是排除专利权,以品种权进行保护,然而在该体系下,出现了科技成果应用率低、品种同质化、育种者权益遭受侵害等现实问题。在对中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比较研究中,借鉴域外的成熟经验,建议做好专利保护和品种权保护的衔接,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提高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审查技术和能力,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5.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加大舆论宣传,提高执法者和广大群众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认识,这对调动广大育种家的育种创新积极性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有着重要作用。利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据,分析了目前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情况,分析认为国内科研单位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仍保持最多,人们对种业品种权意识还不够强。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激励水稻育种创新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6.
谈植物新品种保护与交易的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虽时间短、经验不足,但对育种事业已表现出明显的激励和促进作用。文章就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认定、转让和许可,以及许可的类型和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法规保障育种者、经营者的权益,做了一些浅述,以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7.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07,(17):23-25
<正>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是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简称品种权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的排他的独占权;在国内、外都属于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对品种权保护的现状是,在理论上研究不透、司法实践经验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和司法保护不力。我国虽然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以下分别简称《农业部分》《林业部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  相似文献   

8.
一、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种类及其策略 1.农业科技方面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农业科技领域主要有农机具和渔机具的发明与改进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肥料和饲料配方,农药和兽药组合物,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的酿造技术可申请发明专利;新的微生物菌种及产品可申请发明专利;培育动植物新品种的方法可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专利之前必须划清发明的权属问题。处理好权属问题,可防止日后发生产权纠纷。 2.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我国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依照该条例,凡是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经人工栽培开发后培育的新品种均可申请品种权。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无性繁殖植物;另一类是有性繁殖植物。申请品种权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申请保护的新品种要具备授予品种权的条件。第二,申请保护的品种必须明确权属关系。第三,受保护品种利用的问题。一是获权后的新品种要依法转让,使其尽快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新品种如不转让实施,发挥应有的效益,政府将会依法强制实施;二是育种单位要经常利用新品种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包括用作种质选育新品系,还有农民年复一年的自繁自留用种,这两种  相似文献   

9.
(续2012年第4期15页)问:转基因品种可以申请新品种权保护吗?答: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基因、DNA片段和相关方法等进行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包括转基因品种)品种权予以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  相似文献   

10.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获得了首批品种保护权,这是农业部从已授理的124件品种权申请中评定出来的。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意义深远、非同寻常之事。育种单位或个人在拥有品种权之后,可以通过对品种权的转让或实施,从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为继续从事育种创新提供资金保障,从而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加速植物育种的步伐。  相似文献   

11.
<正>《种子法》第十二条设立的育种者保护制度,对授权品种适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育种者选育的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具体  相似文献   

12.
中国玉米品种保护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可以维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种子产业化和发展现代种业,进而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分析中国玉米品种保护信息,掌握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玉米(Zea mays L.)物种开展情况,并从知识产权角度了解中国玉米种业的现状。【方法】通过品种权公告等资料搜集、整理和校验,将玉米品种保护分为9种状态进行统计,最后汇总为一张表格代表了20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玉米品种信息。【结果】1999—2018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接受申请的玉米品种数为7 570个,获得授权的玉米品种数为3 609个,其中,申请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33﹕1、授权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88﹕1。截止到2018年年底,处于申请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3 060个,处于授权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2 448个,处于撤销申请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901个,处于终止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1 161个,其中,授权品种的审查时长平均为3.9年。1 340个单位或个人作为申请人提交过玉米品种保护申请,其中,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65.0%和28.4%;739个单位或个人作为品种权人获得过玉米品种权保护,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59.7%和33.9%;申请人和品种权人最多的省份均为北京市,江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香港、澳门和台湾省没有出现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结论】玉米是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多的物种。在时间上,玉米品种保护申请的变化趋势分为起步、平稳、井喷3个时期,玉米品种授权的变化趋势分为不稳定、高峰、低谷和稳增4个阶段;在空间上申请人和品种权人主要集中于东北、华北及黄淮海地区。申请和授权的品种类型虽然以杂交种为主,但自交系的重视程度在逐年提升。种业公司是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的主体,但科研院所的平均授权效率最高。总体上,育种单位对玉米品种保护关注度有大幅提升但提交申请的品种质量有待提升,审批机构工作开展同时也面临量大、高效的需求,外国公司在中国玉米品种保护参与度有提升空间。  相似文献   

13.
鲁单系列玉米新品种保护工作的进展与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鲁单系列玉米新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工作起步较早,已经完成了鲁单981的品种保护,鲁单系列后续新品种正在积极准备申请保护。针对如何搞好鲁单系列玉米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加强受保护品种权的权益、新品种品种权的使用和转让等问题,我们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4.
1概况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新品种的选育和保护,注重依法管理和先进技术的应用.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99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1989~1993年间,在世界各国授于的植物育种者权益中,排行榜上美国为第一位.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有较长的历史和比较成熟的制度,1930年5月23日出台了<植物专利法>,将无性繁殖的植物品种(块茎植物除外)纳入了专利保护范畴,首创了植物新品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保护.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并于1971年实施,于1983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1994年国会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修订案,并于1999年2月22日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美国颁布了专门的联邦法律,虽然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但种子企业都有专门部门组织品种试种.品种保护分为育种家品种权保护和专利保护.育种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采用育种家品种权保护还是采用专利保护.美国的企业也很重视自己公司品种的保护、具有申请法律上的保护外还采用了一些技术手段保护自己的品种.美国种子与植物新品种保护措施及科研生产推广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相似文献   

15.
种子是最重要的、基础性的农业生产资料,是育种家通过辛勤的工作培育出来的,育种者向国家申请通过有关审查和审批取得植物品种权。植物品种权是种业知识产权的核心,是种业竞争的关键。分析了我国植物品种保护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种业健康发展的几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促进农业科技持续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引言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通过保护育种者对植物新品种商业开发的受益权,从而达到保护育种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种法律活动,其品种保护权具有排它的独占性,未经品种权人允许或许可不得进行商业开发,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制裁。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我国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8年来,在激励植物育种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争取有利国际发展空间等方面展示出巨大的制度潜力。  相似文献   

17.
赤峰地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是国家依法授予品种权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利。使品种权人通过品种转让或许可实施.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使育种单位和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保护.进而更加有效地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为了积极应对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建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国(upov),  相似文献   

18.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规,该条例规定了品种权的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等八个部分的内容.此条例主要围绕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展开,给予育种者充分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阻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顺利地开展,也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建议通过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健全相关的权利内容与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措施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19.
介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分析了植物新品种权创新指数等,表明现阶段我国植物育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新品种保护权申报数量大幅度增长;授权品种的推广应用面积逐年扩大,品种权质量明显提高;创新区域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农作物品种创新方兴未艾;国内科研和企业单位是植物育种创新的主力军。提出了构筑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屏障、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农业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规范种子市场的有力手段,是提高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2012年,四川省通过开展培训和加强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申请植物品种权51件,居全国第三位;获得植物品种授权7件,居全国第二位。截止目前,全省累计申请植物品种权770件,占全国申请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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