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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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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作物种子标签,既是明示种子质量信息的重要载体,又是明确种子质量责任的主要证据.合格的种子标签,不仅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种子纠纷,而且能够在发生种子纠纷时明确种子质量责任,保护种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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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作物种子标签,既是明示种子质量信息的重要载体,又是明确种子质量责任的主要证据。《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颁布和实施,除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与使用行为外,对保护种子使用者、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以下简称种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合格的种子标签,不仅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种子纠纷,  相似文献   

3.
种子纠纷是指种子购买者和种子使用者在购买种子、使用种子过程中,与种子经营者之间就其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造成农业损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假劣种子外,品种适应性、抗逆性(不抗高温、不抗低温、不耐渍、不耐旱、不抗病、不抗虫等)、短斤少两、广告宣传、经营承诺、政府强制干预、种子包衣、转基因种子、不当栽培措施、标签内容不规范、品种缺陷未告知、病虫害、气候原因、人为因素(肥害、药害)等都会引起种子纠纷。  相似文献   

4.
种子纠纷是指种子使用者与经营者之间因种子问题产生的纠葛矛盾。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影响很大,由于种子市场发育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进行贩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因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假劣种子、恶劣气候、栽培管理不当等).导致减产减收,便易发生种子纠纷。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法律意识淡薄,整体文化素质低,种子纠纷发生的频率相当高。出现种子纠纷后,如不及时处理,不仅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还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严重的是有可能造成农民集体组织上访和农村社会的不稳定。  相似文献   

5.
<正>我国实行种子标签真实制度。该制度要求种子生产商必须依法、真实、明示销售种子的质量信息及相关信息,如何对信息实行真实披露,在实践中,人们认识不一。本文利用种子监管部门有关人员之间对一起种子虚假广告案的不同意见,谈谈对产量表现真实标注之己见。案例简介辽宁省某县一个种子代销商,经销某公司生产、包装的玉米种子共1250千克。该县的监管部门在  相似文献   

6.
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属于种植技术鉴定,主要是发生在种子播种后,种子使用者因农作物产量减少、品质下降等问题遭受经济损失,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对损失发生原因及损失程度有争议的,适用于种子质量纠纷鉴定,主要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相似文献   

7.
假劣种子严重影响农民增产增收和农业生产安全,掌握假劣种子鉴别方法特别重要. 假种子是指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品种种子的. 劣种子是指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质量低于标签注指标和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种子.  相似文献   

8.
一、10种种子不能买1.无固定门市部、无证、无照、游摊串贩贩卖的种子;2.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农作物种子;3.包装、标签不合法或无标签的种子;4.经营者不出具种子经营单位有效凭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9.
《农家致富》2013,(1):53
江苏省东海县平湖镇读者李某来电:我购买了一批蔬菜种子,因质量问题与经销商发生纠纷。请问:种子质量纠纷该如何处理?答:根据《种子法》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的种子出现质量纠纷后,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与种子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农业、工商等部门协  相似文献   

10.
张积功  焦尚义 《农友》2001,(4):27-28
什么是种子质量纠纷?种子质量纠纷是指种子经营者与使用者因种子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4项检验指标引起的后果发生矛盾或纠纷。如何认识这些纠纷?就要客观地分析出现的原因:一是种子质量不合格,各项检验指标未达到国家或省颁规定标准,经营者伪造达标文件以次充好;二是生产者未按该品种栽培技术要求操作造成人为的生产产量、质量下降;三是由于种子保管不当霉烂、变质造成质量下降,  相似文献   

11.
假劣种子害人深重,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与不法经营者作斗争。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1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  相似文献   

12.
《农家顾问》2013,(5):8
农业部办公厅4月18日公布《关于种子标签问题的复函》,重申种子标签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销售的种子都应当附有标签,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根据《种子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种子法》第三十二条要求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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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种子质量纠纷?种子质量纠纷是指种子经营者与使用者因种子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4项检验指标引起的后果发生矛盾或纠纷。如何认识这些纠纷?就要客观地分析出现的原因:一是种子质量不合格,各项检验指标未达到国家或省颁规定标准,经营者伪造达标文件以次充好;二是生产者未按该品种栽培技术要求操作造成人为的生产产量、质量下降;三是由于种子保管不当霉烂、变质造成质量下降,出苗率低,生长缓慢等;四是由于气候异常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质量下降。  相似文献   

14.
一、假劣种子的类型假种子包括以下5种情形:一是以非种子冒充种子的,如常规种以产品代替种子;二是以此种子冒充其他种子的,也就是说种子外包装袋和标签上所标明的内容同包装内的种子是不一样的,利用种子形态的相似进行冒充;三是种子类别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如大田用种标为原种;四是品种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如审定时间长、抗性退化、产量低等滞销的品种,标注为市场上销路好的品种;五是产地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如产地是甲地的种子标注为乙地。劣种子包括以下5种情形:一是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二是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即种子实际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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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常需通过种子质量检验确定种子质量。种子质量的检验机构、检验程序和判定标准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决定检验结论是否具有证明作用。作者利用一起伪劣种子案件,探讨种子质量检验的合法性和关联性。案情简介博丰公司利用2009年购买的糖用甜菜品种KWS9103的散种子加工、包装成包装种子,于20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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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海城市因种子问题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在确定假劣种子的范围上,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之间也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对假劣种子的范围做以明确。一、假种子的范围假种子是指种子经营者在提供种子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种子使用者,向种子使用者销售的不具备真实性的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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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衡水市玉米播种面积500万亩,用种量1 000万公斤。玉米种子质量纠纷逐年增多,有些纠纷是由种子质量造成的,有些是由非质量因素引起的。分析其种子纠纷发生的成因,对于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来说,容易化解矛盾,减少冲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非玉米种子质量因素造成的原因非种子质量因素是指因受自然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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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民一旦遭遇假劣种子,伤害是致命的,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种子法》第41条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二是  相似文献   

19.
《农家参谋》2011,(5):18-19
(接上期)184.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有以下4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1)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此类种子经营者的特点是经营的种子是已经包装好的,附有标签,经营者既不能够拆开包  相似文献   

20.
李永军 《甘肃农业》2006,(5):281-282
由于种子自身特性和农作物生长过程的复杂性,种子真假和质量优劣的认定比较困难。同时,对于因种子质量造成的损失也不易计算。在种子质量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种子经营者承担证明种子质量的责任。种子质量纠纷是违约纠纷与侵权纠纷的竞合。解决种子质量纠纷途径主要有三:协商和解、申请调解与仲裁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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