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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6]6号)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国有林区森工(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务院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内预留一定比例的限额指标。并报国家林业局审定,以解决因自然灾害、征占林地等临时增加采伐限额的需要;其他采伐限额指标必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编限单位,不得层层截留”的规定,同时为有效调控我省各编限单位合理使用森林采伐限额和科学经营森林。以及解决因自然灾害、征占林地等I临时增加森林采伐限额的需要.我省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省级可预留年森林采伐限额35.6万立方米.占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237.5万立方米的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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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6]6号)规定,“十一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各编限单位抚育森林采伐限额不足的,可占用主伐森林采伐限额;人工林森林采伐限额不足的,可占用同采伐类型的天然林森林采伐限额;其它各分项森林采伐限额不得相互挪用、挤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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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国家林业局依据上述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2005年全国“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即将结束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安排部署了全国的“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我省根据国家林业局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等有关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精神的具体要求,组织完成了全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已下达全省各地从2006年开始正式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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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将于2015年底到期,2016年至2020年将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国家林业局近日出台《“十三亓”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明确“十三无”限额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单位、管理范围,统一合理年伐量测算和采伐限额确定的技术方法和基本要求,为各地科学编制“十三五”限额和按期上报国务院审批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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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木材消耗量逐年增加,森林资源锐减。为了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国家采取限额采伐的措施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同时,还花费大量外汇从国际市场进口木材。进口木材绝非长远之计。寻求解决木材供需矛盾的出路,除大力培育森林增加资源外,开发人造木材也是减少森林资源消耗,解决木材总需求的一个途径。它已成为当今世界许多贫林国家解决木材短缺的有效措施。 1.木材综合利用的潜力巨大林业发达国家的木材综合利用率平均在85%以上,最高者达97.4%,我国现在仅达到60%。从国内外人造木材的成份来看,许多是由采伐、造材、清理伐区、木材加工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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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总结“七五”、“八五”期间福建省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经验和问题,就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有关基本要求、资源数据引用、计算参数确定、测算公式选择、指标核定办法等关键技术问题展开探讨、研究,为近期编辑“九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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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发[1990]66号文件关于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全额管理的精神,从1991年起,全国实行了森林采伐量计划管理制度。使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与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实现了统一。林业部根据国发[1990]66号文件关于年采伐限额是每年消耗森林资源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的原则,向国有林区各森工企业下达了相应的木材生产总量、木材销售总量、木材运输总量“三总量”计划,通过对“三总量”的控制,运用计划管理的手段,来确保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全额管理和“三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四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的积极组织领导、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严肃依法监督检查,以及各森工企业切实加强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促进森林资源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大部分森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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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结转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奖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6]6号)规定,“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采伐限额不得跨年度结转使用;一般人工用材林采伐限额有结余的。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工业原料林采伐限额有结余的,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结转以后各年度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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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是,农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还规定: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的,依照滥伐森林、林木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上述规定至少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二是木材生产计划的内涵与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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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近批准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八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对控制森林资源的采伐消耗具有法律效力。严格执行这一新的采伐限额,对森林资源采伐消耗实行全额管理,既是林业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八五”期间林业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一项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有效措施,在一些林业发达国家实行这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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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按照《森林法》“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的规定,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对此,现就在年采伐限额下,如何确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产量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年采伐限额概况及特点全省林木的年采伐限额,包括的林种有用材林主伐,中幼林抚育间伐,防护林的更新择伐,低产林改造,散生林木采伐,这是为了全面而有效地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全省共计年采伐限额蓄积量1630万立方米,出材量787万立方米.表现出的特点:年采伐限额随森林分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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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国发[1990]66号《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八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八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全面加强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根据部长办公会议决定,于今年7月16日至19日在辽宁省抚顺市及清原县召开了全国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现场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