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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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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种子法》施行后出现的几个问题的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孝水  滕振勇 《种子科技》2001,19(6):333-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施行到现在已半年多了 ,在施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应予以重视和解决。1 三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申领问题《种子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规定的三种例外情况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这三种情况的经营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 ,工商部门根据《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要求申请者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 ,致使至目前为止 ,我省尚未有一家三种例外情况的种子经营者领到营业执照。笔者认为 ,这是《种子法》的一个盲点 ,如得不到妥善解决 ,势必造…  相似文献   

2.
周乐峰  林孝水 《种子科技》2002,20(3):153-154
种子经营许可制度是种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 ,对加强种子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精神实质 ,是搞好种子执法管理的关键。1 对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理解《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规定了先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后照 (营业执照 )的许可方式。因此 ,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经营种子的先决条件 ,涵盖所有种子经营行为。然而 ,《种子法》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所以 ,正确…  相似文献   

3.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了先证后照的许可方式,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必须加强对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4.
邱祖清 《种子科技》2003,21(4):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实施种子委托代销后,种子市场竞争加剧,种子销售价格下降,农民购种更加方便和实惠,但其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农业发展,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1代销者的素质问题《种子法》出台后,种子经营由过去的专营变为多元化多渠道经营,并且在四种情况下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也可以经营。根据《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5.
马京波 《种子科技》2002,20(2):9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 ,从根本上改变了种子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软弱被动的局面 ,在规范种子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慑作用。但在执法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如经营包装种子、经营档案、散种子、试验种子、暴力抗法等 ,有的在《种子法》及配套法规中没有明确解释 ,有的虽有明确解释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和把握。这些问题对基层第一线的执法工作影响很大 ,亟待解决。在此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1 实行“一店一证”制度《种子法》规定三种情况可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而经营种…  相似文献   

6.
李维明 《种子世界》2005,(10):15-15
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中规定“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申请单位在申请书递交之前账户资金已达规定值,并且有会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在许可证办理完毕后,账户资金大部分转走,也就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规模,不具备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但管理部门无法控制,没有达到《种子法》所规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8.
郭红英哈尔滨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处 哈尔滨 15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农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9.
杨日 《种子科技》2002,20(4):213-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 ,以下四种情况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经营种子 :第一种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 ;第二种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第三种 ,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第四种 ,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以上四种经营行为 ,《种子法》除对第一种指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和第四种应当备案外 ,对其它两种没有任何…  相似文献   

10.
高增永  孙佩然 《种子科技》2002,20(5):266-2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 ,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只要具备规定条件 ,就可申请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增加 ,按行政区划建立的种子生产经营体系正在被打破 ,主体多元化的种子生产经营格局正在形成。同其他放开行业一样 ,种子管理将从行业管理转向产业管理。在新形势下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要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会计报表 ?如果要 ,谁来要 ?谁填报 ?报什么 ?下面 ,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个人看法。1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会计报表是种子管理部门实施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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