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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6 毫秒
1.
通过对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必须充分认识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是从养殖场到餐桌的一个系统工程,即应从饲料(加工和销售)→动物饲养(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加工(宰前、宰后)→运输(检疫与消毒)→储存和销售(二维码标识)的全过程监管,堵住可能污染的各个环节,建立良好的兽药经营规范(GSP),严格执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及条例;清理整顿饲料、兽药市场,积极推广应用环保绿色饲料,提高饲料安全性;规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物及添加剂。  相似文献   

2.
为确保国庆节、中秋节及党的十八大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2012年9月14日,九龙坡区动监所联合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养殖场(户),查看了养殖场(户)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了有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在养殖生产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违规饲料、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措  相似文献   

3.
10月28日,湖北省恩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城郊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一批不合格兽药。假冒伪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总案值约6600元。 据介绍,今年5月以来,恩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全市182家兽药经营户、规模养殖场的兽药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相似文献   

4.
<正>养殖场户饲喂畜禽,为有效防治畜禽疾病,给畜禽饲料中拌料投药是最简便又最常见的一种用药方法。而在实际生产中,并非所有的拌料投药都能达到防治畜禽疾病的效果。养殖户给畜禽饲料中拌药应掌握如下要领:一、规范用药。养殖场户在选择拌料用的兽药和药物添加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行业标准,拌料用药时应符合《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杜绝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  相似文献   

5.
畜禽养殖场为预防动物疫病,长期高于治疗剂量添加使用兽药及兽药添加剂,长期蓄积,造成兽药残留严重超标。有些养殖场用药不科学,盲目乱用兽药。有些养殖场休药期观念淡薄,全程添加使用兽药及兽药添加剂。有些养殖场养殖观念陈旧,片面追求皮红毛亮等动物外观表象,长期超剂量添加使用洛克沙胂等含重金属成分的饲料添加剂。  相似文献   

6.
1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原因1.1为提升经济效益,非法添加违禁物质《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明确指出,除《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收载品种及农业部今后批准允许添加到饲料中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外,任何其他兽药产品不得添加到饲料中使用.现实生产过程中,不仅会有部分养殖场户违规添加兽药,更有甚者会违规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非兽药类、非饲料添加剂类物质,性质极其恶劣.  相似文献   

7.
<正>在养殖中违规滥用兽药,易造成药物残留,发生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因此广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必须遵规守法,规范用药,从养殖场到屠宰场进行全程监管,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1规范使用兽药1.1规范饲料中药物的添加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饲料厂应建立药物饲料添  相似文献   

8.
《四川畜牧兽医》2001,28(1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1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以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一),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生产含有“附录一”所列品种成分的饲料,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分…  相似文献   

9.
政策法规     
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1]20号关于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一),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一),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生产含有“附录一”所列品种成份的饲料,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份…  相似文献   

11.
信息动态     
华蓥市畜牧食品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执法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根据《动物防疫法》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二是对规模养殖场的兽药、饲料和疫苗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根据新《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了无生产条件、无标准自行配制销售含饲料添加剂混合物的“三无”产品;四是严厉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五是对无标签或标签标注不明确、不正确的产品进行没收和销毁。该次检查活动,规范了华蓥市肉品…  相似文献   

12.
为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养殖场"四项制度",保证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兽药,推进健康养殖,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1驻场兽医资格审查制度 按照要求,规模养殖场应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驻场兽医。而驻场兽医应熟知国家有关兽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一定的识别真假兽药的能力,积极宣传动物保健知识,指导规模养殖场依法采购兽药(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使用兽药。  相似文献   

13.
规范用药是防止动物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为此,结合畜牧业生产中兽药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规范用药防止药残的方法如下:1严格执行国家兽药法规近几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了《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  相似文献   

1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 ,农业部发布公告宣布自2003年4月10日起 ,我国有关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的规定皆以第265号公告为准。同时该公告强调指出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出口肉禽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 ,严格遵守国家兽药使用管理规定 ,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规定的兽药产品 ,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002年农业部第193号公告)所列产品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 ,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 ,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对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兽药 ,应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 ,出口肉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不得超出进口国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出口肉禽养殖场(户)必须实施兽医处方制度和用药记录制度 ,设置专职兽医人员 ,并根据兽医处方正确使用兽药 ,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做好用药记录对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未经批准的兽药和不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  相似文献   

15.
畜禽养殖场户必须熟悉掌握《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饲料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兽药休药期规定》、《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等一系列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根据生产的动物品种自觉地执行各种条例,坚决不违规使用药物。  相似文献   

16.
<正>养殖环节作为食品行业链条的重要一环,只有把好养殖环节安全关,才能为百姓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让百姓吃上放心肉。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或饲料添加剂,是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秩序,提高兽药饲料生产质量。严格市场准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才能有效保证养殖场兽药饲料使用安全,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维护人民身体健康。1加大对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使用的监察  相似文献   

17.
针对一些养殖场(户),在动物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兽药和添加剂的现象,分析了兽药及添加剂在动物体内残留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提出了控制兽药及添加剂残留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信息广场     
<正> 一、加强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确保出口禽肉质量卫生安全,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二、出口肉禽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严格遵守国家兽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002年农业部第193号公告)所列产品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对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兽药,应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出口肉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不得超出进口国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三、出口肉禽养殖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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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用药范围养殖场选择兽药和药物添加剂时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拌料用药应符合《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严禁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药物品种目录》等中规定不得使用的药物,禁止使用违禁药物。2针对性用药应根据养殖场周边畜禽的疾病流行特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拌料投药方案,并筛选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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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华蓥市畜牧食品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执法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根据《动物防疫法》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二是对规模养殖场的兽药、饲料和疫苗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严格执行新《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了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审查合格证明的企业所生产的“三无”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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