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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发展模式新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超对接"是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变革和供应链条的优化,这项工作也是我国2010年"一号文件"中的工作重点之一.目前"农超对接"的开展主要采取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模式单一、农民生产技术不够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其发展速度和范围.探索农民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消费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接模式,对提高"农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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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超对接"是指农户(或合作社)和超市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向超市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相对于传统的产销地批发零售模式,"农超对接"模式,不仅拓宽了本地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也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了市场价格,更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一、南充市农超对接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大型连锁超市的快速扩张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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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农超对接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扶持对策能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双方带来优惠作为聚焦点,通过建立不完全信息下超市与合作社的博弈模型对农超对接模式中的利益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重点引入"政府对单个合作社的投资及补助""超市对协议下的单个合作社的投资及补助""政府对超市单位农产品税费减免"3个变量,探究是否对博弈各方最优决策产生影响,进而提出新的经济政策环境下加快农超对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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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种难卖"是合作社发展中遭遇的最大困境,皇母合作社通过"农超对接"扩大了市场,解决了产品销售问题。"农超对接"的供应模式实现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双赢,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增加农民收入,有效地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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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对提供稳定的农产品销售途径,提高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而当前"农超对接"面临着合作社、超市大批退出对接的困境,严重影响了"农超对接"供应链的稳定性。采用湖北省武汉市48家农业合作社的抽样调研数据,运用多项Logit模型从供应链内部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对"农超对接"供应链稳定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合作社规模、超市信誉、政策支持程度、物流运送能力对"农超对接"供应链稳定性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政府需要加强财政扶持,完善贷款业务;合作社应该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实施标准化生产;超市积极提升预测能力及信息化程度,从而有效提高"农超对接"供应链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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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学林 《中国农业信息快讯》2013,(3S):214-215
酒泉市创新洋葱"农超对接"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直接向超市、蔬菜市场和惠民小超市直供洋葱,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积极推广惠民蔬菜小超市直销模式,加大对农民专,合作社扶持力度,构建与省外大中型连锁超市对接的体制机制,疏通信息渠道,加强洋葱配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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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创新洋葱"农超对接"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直接向超市、蔬菜市场和惠民小超市直供洋葱,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积极推广惠民蔬菜小超市直销模式,加大对农民专,合作社扶持力度,构建与省外大中型连锁超市对接的体制机制,疏通信息渠道,加强洋葱配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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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签订意向协议书,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直接对接,建设农产品的直接采购基地,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其本质就是将农产品的现代物流方式引向农村,把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链条,最终实现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消费者三者共赢。在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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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江西省242家生鲜农民合作社的调研数据,构建heckman两阶段模型,实证分析超市支配权对合作社"农超对接"行为,即合作社是否参与"农超对接"、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程度的影响。结果表明:超市收取入场费不利于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超市进行农产品价格垄断会降低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可能性;超市缩短返款期限,能有效促进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参与程度也越高。最后提出了政府应监督超市的经营行为、平衡对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推进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农超对接"等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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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科学》2016,(3)
利用在山东烟台的调查数据,以苹果为分析对象,分析了"农超对接"模式中农户、合作社、超市之间的收益分配情况。研究发现,在"农超对接"模式中,农户、合作社、超市进行了有效的合作,获得了超过单独经营的收益,3者的收益比例分别为42.11%、13.11%、44.79%。在此基础上,运用带风险修正因子的Shapley值法对3者的收益分配结构进行调整,使其更趋于科学合理,经过调整,以上3个参与主体的收益比例分别为38.60%、30.14%、37.94%。研究表明,为促进"农超对接"模式更好地发展,应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对农户的培养,完善超市农产品经营模式,适当降低农产品准入门槛,并制定保护价格、建立返还机制,共建信息平台,以提高参与主体积极性及"农超对接"模式运转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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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主要是解决农产品"买卖难"的问题及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最终实现农民增收。简述了国家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的出台背景,分析了"农超对接"在相关利益群体包括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和政府之间的实施效果及在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至进入市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农超对接"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施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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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业科学》2015,(11)
不同于传统的竞争方式,合作竞争理论提出了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模式。而"农超对接"正是符合合作竞争理论的新型经营模式,通过农业合作社和商家直接签订协议,由农业合作社向超市直供产品的方式,最终实现超市、农户以及消费者共赢的局面。基于合作竞争理论的三大实现因素,中国的"农超对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农超对接"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中国"农超对接"最需要解决的还是利益分配问题,只有超市、农户以及消费者都能得到切实的利益,才能保证"农超对接"的顺利实施。这就需要政府、超市以及农户协调合作,以实现"农超对接"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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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果蔬流通方式相比,"农超对接"在果蔬价格大幅波动过程中体现出一定的特点和优势。但是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面临着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和超市动力及能力不足等问题。未来推进"农超对接",需要在明确定位、主体、目标的基础上,将政策扶持重点从生产转向生产与流通并重,形成"抓两头、促中间"的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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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在我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联合国第15个国际合作社日,举行"首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围绕"农超对接"这个主题进行研讨,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开展"农超对接"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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