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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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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2.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近年来,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农产品市场行情的变化,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土地承包和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土地问题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香河县于2005年开始,依法成立了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三年多来,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9起,其中,调解解决7起,仲裁解决12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3.
◆六种纠纷可申请调解和仲裁◆不受理征收集体土地的纠纷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和仲裁,这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六种情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申请调解和仲裁。这六种情形是:因  相似文献   

4.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核心内容,其关键环节又在于土地承包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的土地承包档案,将对今后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提供完整的依据.  相似文献   

5.
(续第4期第38页)五、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一般而言,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给第三人进行裁决,并接受裁决结果,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为了规范仲裁申请和受理程序,方便群众就地、及时、有效解决纠纷,并衔接好仲裁与诉讼的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  相似文献   

6.
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何仲裁土地承包纠纷?目前我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相似文献   

7.
宜昌市夷陵区是由原宜昌县更名的,1995年成立了“宜昌县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没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在近三年中笔者参与仲裁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开庭审理20多起案件,都达到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笔者体会到,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要把握六个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8.
《浙江现代农业》2005,(3):15-17
随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农村主要的生产性资源的经营均由农业承包合同予以确定,依法管理农业承包合同成了农经工作的重要内容。桐庐县农经总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通过开展对农业承包合同的鉴证、调解、仲裁等重要环节的依法管理,增强了农村干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管理合同的良好氛围,维护了农业经济秩序,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9.
玉溪市辖8县l区,75个乡(镇),656个村(居)民委员会,6 120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1767万人,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45万户,全市至2007年共签订农业承包合同441 632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37 122份,调解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70起.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土地承包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土地承包纠纷成为较为常见的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有效的调解仲裁十分重要。对此,本文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只有按照法律程序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能有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由于个别地方颁发机关不明确,颁发程序简化,审核审批监督机制不健全,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着违反程序或简化手续颁发经营权证书的现象。一但出现合同纠纷并上升到法律层面,随之而来的是政府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书是否合法的问题,即民告政府情况,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一、存在的问题通过处理合同纠纷和上访案件看,目前个别地方在…  相似文献   

12.
(续第3期第40页)四、仲裁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11条规定: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过程中的调解是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一项特有做法。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既有利于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有利于提高仲裁效率和节省办案中的人财物力,减轻当事人和仲裁庭、人民法院的负担。  相似文献   

13.
概述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有承包人不按时交纳承包金、发包人擅自毁约和第3人对土地承包合同存在异议3类,产生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双方经济利益不均衡、合同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等,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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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百事通》2009,(21):6-7
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中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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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第5期第39页)六、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对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做了以下规定。1.建立仲裁公开开庭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土地承包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土地承包纠纷成为较为常见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有效的调解仲裁十分重要。对此,本文阐述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并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主要策略进行了探讨,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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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17(2):63-63
襄樊仲裁委员会是襄樊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襄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公平、合理、及时地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2005年受理仲裁案件64件,标的额达3.1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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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维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尧都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及原因,提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特别是吉林省落实农业税全部取消和粮食直补政策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但也带来了一些矛盾,特别是因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税改以来,靖字县县乡两级调解仲裁机构共接待受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653起,涉及农民总数3197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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