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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7 毫秒
1.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对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也有相同的规定。而且,根据1988年劳动人事部《关于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已怀孕3个月的打工妹,因所在企业准备转产,恰好我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已到期,老板便以我的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我的雇佣关系。请问:合同到期后,企业可以与孕妇终止劳动关系吗?读者谷丽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已怀孕!个月的打工妹,因所在企业准备转产,恰好我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已到期,老板便以我的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我的雇佣关系。请问:合同到期后,企业可以与孕妇终止劳动关系吗?读者谷丽谷丽读者:不可以。《劳动法》第29条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  相似文献   

3.
1.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未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跳槽到其他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4.
赵明坤 《油气储运》2006,(12):22-23
全国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8.6岁 八、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用人单位要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工或提高女工录用标准,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工作,不得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单方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依照国家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  相似文献   

5.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大多采用格式条款且权利义务的约定不明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采取如下措施:提高用人单位和普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依法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采取政府干预的方式,对用人单位制定强制性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杜绝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法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相似文献   

7.
<正>3月6日,三八节前夕,山东红日阿康公司通过组织女职工专题讲座、技术培训、发放礼品等活动,倡导"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理念,为女职工打造健康发展的平台。图为该公司女工正在领取三八节礼物。刘海青摄  相似文献   

8.
广西梧州市蝶山区工会的郭欣欣,在巧手女工创业培训基地学习了一个多月后,熟练掌握30多种花卉的制作方法,学成之后,将所学技能传授给家乡的女工,使不少人凭着这门手艺摆脱了贫困.2012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牵头建立了广西工会"巧手女工"创业培训基地,半年多来在帮助困难女职工就业创业、打造广西工会女职工工作品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到各类企业应聘、打工的女职工也不断增多。但是,据调查,许多女职工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对自己的劳动保护权益知之甚少,对于一些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权益不知用法律来保护。一般来说,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相关规定有以下一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6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4条:除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  相似文献   

10.
《新农村》2015,(7)
<正>编辑同志:刘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不久就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了,但其并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为解决这种"空挂"现象,公司想与刘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知道其服役的具体地址而无法联系。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决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并书面通知其家人。可家人认为公司这样做违法。请问:  相似文献   

11.
1.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未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跳槽到其他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支付相关费用。《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赔偿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3.承担保密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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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答: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问:农民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享有什么权利?答:享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的权利;向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女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问:加班加点应该拿多少工资?答: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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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 《中国农资》2011,(11):62-63
<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亦称过错性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目的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弊端,易造成实践中的操作不便,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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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秋 《湖南农业》2007,(10):28-28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付给经济补偿: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②务工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③务工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相似文献   

15.
我是一名女工,于2007年7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我任仓库保管。我与男友虽同居生活,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前些天,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后,以我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而怀孕,违反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我在一星期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的观点、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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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通过不断地努力来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伴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企业工会女工管理需要与时俱进。女职工是企业工会重要的组织部分,在企业工会发展建设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全面提升女职工的整体素质.对工会组织发展、各项工作的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农技服务》2006,(10):69-69
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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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照下列规定和条件,有序地进行。第一种类型属于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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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于2002年3月与所在酒店签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凡在本酒店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酒店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未加过多考虑就签下了这份合同。后来由于我与男朋友都已超过了晚婚年龄,便于去年10月登  相似文献   

20.
单国胜 《新农村》2008,(4):35-35
3个月前,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公司即派我到外地培训,并为此支付了培训费8000元。2个月的培训结束后.我回到公司工作。经过一段时期的工作,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即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我赔偿公司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请问,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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