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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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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中国和欧亚联盟的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比较研究准体系进行阐述,重点介绍中国和欧亚联盟的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的监管部门、主要内容及区别,为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研究,促进中国-欧亚联盟食品添加剂贸易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  相似文献   

2.
对中国和欧亚联盟的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比较研究准体系进行阐述,重点介绍了中国和欧亚联盟的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的监管部门、主要内容及区别,以期为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研究和促进中国-欧亚联盟食品添加剂贸易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2006—2014年涉及宠物食品的通报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产品的通报主要以微生物、黄曲霉毒素、化学危害和未经授权的转基因为主,而我国出口宠物食品风险主要为肠杆菌科超标。分析报告提示出口宠物食品企业需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关注进出口宠物食品中未列入安全风险监控的项目。  相似文献   

4.
《农业质量标准》2014,(5):79-79
5月23日,日本发布通报(G/SPS/N/JPN/349),拟修订食品卫生法案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准和法规中脱氧土霉素(Doxycyclin)残留标准.涉及肉及可食用内脏、鱼和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乳制品、鸟蛋和天然蜂蜜、动物源性食品和动/植物脂肪和油。  相似文献   

5.
选取海峡两岸共有的食品标准与法规等食品领域标准与法规类课程为典型范例,基于海峡两岸相关标准与法规应用领域人才的社会需求及职业能力要求,对两岸食品领域标准与法规类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两岸该类课程在教学思想、教学目标、课程设计、教学原则、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共性和差异性,分别对两岸该类课程教学模式的实施效果进行有效性评价,为中国大陆地区标准与法规类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席静 《现代农业科技》2023,(7):202-205+209
本文阐述了南亚七国的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体系,并对各国着色剂和防腐剂使用要求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为中国食品监管部门和进出口企业开展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研究、促进中国与南亚各国食品添加剂贸易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农药残留不仅危害国民身体健康,引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恐慌,还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贸易。因此,农药残留在中国已成为食物安全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而广受社会关注。分析了农产品农药残留的三大主要危害,在比较国内外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基础上,梳理了我国农药残留的问题和原因,并结合近17年来,欧盟RASFF对我国出口食物农药残留超标通报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加快完善标准建设、大力发展有机生物农药,实行综合防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普及标准信息和知识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是根据欧共体条例第178/2002号建立的.该条例为欧盟的食品法规制定了一般性原则和要求.建立欧洲食品安全机构并规定了食品安全事物的管理程序。建立该系统的目的是为欧盟各成员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提供有效的途径.交换有关信息.  相似文献   

9.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与标准概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该文介绍了中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国家食品添加剂管理模式和法规标准概况,着重从不同的食品添加剂范畴、评价要求、使用管理规定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为加强中国食品添加剂管理以及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农业质量标准》2009,(5):49-49
澳大利亚日前发出G/SPS/N/AUS/232号通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提案拟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不同农畜化学物的某些许可残留限量(MRLs),使其与食品农畜化学物残留相关国际标准及其他国家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相关法规保持一致。提案中涉及的化学药物品种有32种,如规定了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dithiocarbamates)在荔枝中的许可残留限量为7mg/kg,  相似文献   

11.
为了了解中国鱼类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法规)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完善中国标准的制修订,加强中国鱼类产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中国鱼类产品的国际贸易,本文对NY/T 842—2012《绿色食品鱼》中冻鱼的相关规定与CODEX STAN 190—1995《速冻鱼片》(2014年修订)以及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鱼类产品相关标准(技术法规)的部分参数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绿色食品鱼》标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组胺限量远远高于欧盟和美国的规定;无机砷、甲基汞、氟等参数的规定严于国际社会的规定;药物残留限量规定基本与欧盟一致;部分指标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美国、日本和韩国,但在食品添加剂和感官要求方面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规定中国《绿色食品鱼》标准中食品添加剂和感官要求,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细化规定不同种类鱼产品的有害物和污染物的限量值。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中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量增长迅速,已经成为食品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而相关的食品标签WTO通报也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动物源性食品贸易发展的一大挑战。本文依据2009—2014年动物源性食品标签WTO-TBT/SPS通报统计数据,从通报数量、空间分布和技术内容3个方面对动物源性食品标签通报的特点进行研究。研究表明,动物源性食品标签通报数量在波动中上升;通报空间分布呈现不平衡性,并以发达成员占主导,海湾成员发布通报较频繁,发布标签通报的发展中成员数量不断增加;从通报内容上看,以标签标准通则和一般要求为主,通报技术内容日益多样化,健康声称、营养标签、原产地标签等内容不断增加。  相似文献   

13.
该文简述了《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重要性教学难点、加该课程强其教学改革措施,以期为培养具备《食品标准与法规》高素质的食品工程师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研究对比了中国与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关于三嗪类农药残留限量的法规差异性。分别将三嗪类农药种类及其在7大类食品(蔬菜、水果、粮食、油及油料作物、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进行逐级对比。通过对比分析,指出了我国三嗪类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发达国家及地区间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限量标准涵盖农药种类、食品品种不全面及限量值高等3个方面。建议及时掌握发达国家和地区农药残留限量的标准和法规,加强我国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补充检测方法以应对技术壁垒。  相似文献   

15.
我国食品的农残监控体系及相关法规,其设置的完善程度及科学合理性与欧盟尚有较大差距,了解欧盟农残限量控制相关的法规及标准,对我国加强食品农药残留的安全卫生控制及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该文从基本内容、各自功能与内在联系方面,浅析了2005年2月以来以欧盟(EC)No 396/2005法规为基础框架的几个关于动植物源性食品和饲料农药残留限量控制的新指令,以期为我国动植物源性食品和饲料的农残监控体系及相关法规的调整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缘起于不法分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安全规制作为社会性规制的一种,对确保国民健康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国食品添加剂安全规制相关立法不够健全,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检测技术与规制标准滞后,规制部门缺位与职能不清是造成中国食品添加剂安全规制失灵的主要原因。由此,健全相关规制法规,加强规制部门职能整合,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7.
本文总结了中国食品冷链物流低碳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国外食品冷链物流低碳运营管理的经验,提出了将价值工程方法应用到食品冷链物流、建设食品冷链物流能耗标准和法规、建立食品绿色物流体系、推广利用冷链设施与低碳物流技术以实现低碳运营等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8.
经济导视     
欧盟和日本出台食品安全新标准2006年将正式施行在全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日本政府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将于2006年5月起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对其未设标准而欧美国家也无标准可参照的农药推行“一律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茶叶、蔬菜等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影响巨大。欧盟将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新法规,该法规也强化了…  相似文献   

19.
从理论层面看,中国农村居民的义务教育需求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外生变量、供给和需求机制、服务的提供与结果以及评价标准,其既受外生变量的影响,也影响评价标准。从实践层面看,当前中国"以供给方为中心"的教育政策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义务教育需求,而且教育供给者与消费者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农村居民只能依据自身的经济条件、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通过择校、择地甚至是辍学的方式来表达其教育偏好。因此,政府需要反思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模式和发展逻辑,同时建立政府与农村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教育需求表达与信息沟通机制,以保证教育供给结果的合意性。  相似文献   

20.
废弃处置是海底油气管道全寿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目前尚缺乏专门的海底油气管道废弃处置规范,有必要系统调研整理国内外海洋油气设施弃置处置规范与海底管道弃置相关的法律规范及标准指南。调研发现,相关国际组织和沿海国家均制定了海底管道废弃处理方面的法律规范或作业指南,但现阶段尚无统一要求。中国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较为笼统,无专门针对海底管道的具体要求,难以应对复杂的海底管道弃置问题。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政府、石油公司关于海洋结构物废弃处理的法规、标准,找出中国现行法规、标准不足之处,进而从区域立法、责任主体以及具体实施方案等方面对制定中国海底油气管道弃置处置法规、标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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