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县级种子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的主体。《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24个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种子法》关于“种子管理与生产、经营必须彻底分开”的要求,对种子管理和生产、经营机构进行了调整,已初步建立起符合《种子法》要求的种子执法机构。在机构上,18个县(市)采取委托种子管理站进行种子行政管理或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来管理的方式,种子执法机构已全部完成分设,其中属单一种子执法机构的8个,占总数的44%,属综合执法性质的10个,占总数的56%。  相似文献   

2.
武焕青 《种子科技》2003,21(6):336-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种子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它对于依法治种、以法兴种必将产生巨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种子法》实施两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肤浅的看法,供广大同仁商讨。1问题1.1站司分设,并未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真实局面《种子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  相似文献   

3.
谈立新 《种子科技》2003,21(6):334-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种子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软弱被动的局面,在规范种子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慑作用。但在种子行政执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对基层第一线的执法工作影响很大,亟待解决。在此,根据种子行政执法的特点,结合我县的行政执法实际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1健全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水平《种子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作物种子执法的主体。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管理机构执法,也可以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无论哪种形式,种子管理机…  相似文献   

4.
种子执法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执法工作被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已由种子工作的从属地位上升为主导地位,由协同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执法上升为主体执法、职权执法、独立执法、行政执法。下面谈谈种子执法种子执法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执法工作被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已由种子工作的从属地位上升为主导地位,由协同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执法上升为主体执法、职权执法、独立执法、行政执法。下面…  相似文献   

5.
《种子法》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主管机关。同时,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对伪劣种子也具有一定的管辖权力。本文在理清各部门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对各部门间的分工合作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6.
加强种子管理,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的宗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需要.《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监督种子质量,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对规范种子经营秩序,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1 建立健全种子管理队伍,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的组织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明确规定,管理和经营要彻底分开,管理不能参与经营,经营不能搞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8.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种子管理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素友 《种子科技》2001,19(3):151-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 ,如何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 ,促进其健康发展 ,已成为种子界同仁共同关心和讨论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本区实际情况 ,谈一下自己的粗浅看法。1 加强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种子法》实施后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种子市场违法行为处罚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但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 ,如果今后种子市场出现问题 ,农业部门也难辞其咎。从目前种子管理体制以及整体执法素质状况来看 ,与种子市场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存在。因此 ,农业部门必须提高依法治种认识 ,加快种子管…  相似文献   

9.
袁淑荣  苏会贤 《种子》2001,(6):72-73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为种子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种子法》明确赋予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种子管理权和执法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过去行政执法的从属地位变为执法主体 ,由一种熟悉的行政措施管理方式法转变为一种全新的依法管理的方式 ,为保证《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或种子管理机构 )必须做到健全管理体制 ,完善管理制度 ,提高管理手段 ,加大管理力度 ,才能依法行政 ,依法治种 ,依法管理 ,体现法律的严肃性。1 建立健全种子管理队伍 ,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的组织保证  《种子法》明确规定 ,…  相似文献   

10.
徐寿尧  刘锦锋 《种子科技》2002,20(4):21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 ,对种子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和规范 ,把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彻底分开 ,将行政管理权收归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形成一个公正、科学、开放的种子行政执法体系。1 种子执法特点种子执法是种子管理的显性表现 ,由种子违法案件授理、侦查、鉴定、处罚等一系列环节构成。与其它执法活动相比 ,有其自身的特点。1.1 专业性较强。与其它一般法律不同 ,《种子法》属于专业法 ,是法律与技术的结合 ,实际操作时技术性较强。因此 ,《种子法》明确了农业主管部门是种子执法主体 ,避免了过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