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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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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经营问题在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得到重视.以福建省邵武市和尤溪县作为研究区域,通过156个农户样本数据,分析农户造林、砍杂、施肥和管护4方面的森林经营行为现状;基于利润最大化理论,选择Probit模型,分析家庭、林地、非林生产、林业生产、制度因素5方面17个变量对农户森林经营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户造林、砍杂、施肥和管护4类森林经营活动的参与性分别为64.1%、36.5%、33.3%和46.2%;造林行为受户主受教育水平、户主是否主要从事农林业超过10年、用材林比重、林改前是否进行过造林、家庭耕地面积、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影响显著;砍杂行为受户主年龄、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是否距家庭远、林改前是否进行过造林、农户是否对经营制度改革满意的影响显著;施肥行为受户主是否主要从事农林业超过10年、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是否距家庭远、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是否对税费制度改革满意、是否对经营制度改革满意的影响显著;管护行为受新一轮集体权制度改革中获得的林地占家庭林地总面积比重、林地是否距家庭远、是否计划修建林道的影响显著.为提高农户森林经营积极性,需要关注农户家庭、林地、非林生产和林业生产方面的特殊性,优化有助于农户提高营林收益和降低营林成本的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2.
基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辽宁省12个县(市)409户林农的抽样调查数据,针对农户林地流转意愿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建立农户综合流转意愿模型、流入意愿模型与流出意愿模型,定量分析农户林地流转意愿主要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结果表明:户主年龄、林龄对农户流入意愿和流出意愿均具有显著影响;林种、流转林地难易程度、是否知道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农户林地流入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户主受教育年限、家庭劳动力人数、是否有林业收入、资金获取难易程度、非农林收入、流转期限长短对农户林地流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分别对影响方向及影响程度进行了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明晰了森林资源产权,确立了林农在林业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三个方面明晰了林业产权:首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不同法律性质的林权做出划  相似文献   

4.
《林业资源管理》2016,(5):25-29
基于浙江省集体林区4县(市)192个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在对集体林区农户林地经营与流转状况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影响农户林地转出行为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集体林区林地资源丰富,农户林业经营积极性较强,但林业收入贡献总体较低,林地流转市场有一定的发育但欠发达,交易行为欠规范;林地细碎化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户主年龄对林地转出行为有显著负面影响,家庭可支配收入和非农收入占比对林地转出行为有显著正面影响。  相似文献   

5.
《林业科学》2021,57(3)
【目的】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期,森林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遇到了新问题,现有研究成果及现实探索并未提供行之有效的答案;与此同时,外部环境的变化促使农户非农就业增多,林业投劳机会成本上升。本文主要探索非农就业与林业生产分工之间的关系,为加快构建林业生产分工体系、有效促进林业专业化发展提供政策参考,并丰富林业分工理论的研究。【方法】1)将非农就业对农户林业生产分工决策的影响分为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深入分析非农就业对农户林业生产分工的影响; 2)利用福建省农户调研数据,选取二元Probit模型验证二者之间的显著关系; 3)选择"本村人是否有外出打工的习惯"作为工具变量,采用IV-Probit模型解决内生性问题; 4)将"非农就业人数"替换关键变量"非农就业收入"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IV-Probit模型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非农就业收入和非农就业劳动力不住家对农户林业生产分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主要原因有2方面:一是农户非农就业收入越多,参与林业生产分工的资金约束越小,替代效应越明显;二是非农就业不住家的农户从事林业生产的机会成本相对较高,选择林业生产分工服务的可能性更大。同时,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周围农户参与分工的比例和家庭收入在本村的水平对农户林业生产分工有显著影响。稳健性分析表明上述结果具有稳定性。【结论】1)农户非农就业对林业生产分工有促进作用,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户的非农就业收入和不住家的非农劳动力人数会不断增加,林业生产分工进一步深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2)周围农户参与分工的比例越高,林业生产分工的交易成本就越低,农户就越有可能参与分工。根据以上结论,林业部门需要着力构建林业生产分工服务体系,打造林业生产分工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多部门综合联动机制,制定统筹兼顾的林业政策,使得林业分工发展得以稳定有序的推进。  相似文献   

6.
作为林权改革中的重要一部分,林地流转极大地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基于2012年福建省三明市6个乡镇抽取的156户农户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和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并用线性模型进行对照,对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地流转的行为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结果发现:市场化程度不同,林地流转参与程度也不同;从林地特征看,立地条件差的农户参与林地流转可能性高,流转林地以经济林为主;从家庭特征看,人均林地面积、林业收入占比、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对林地流转有显著影响。提出发展交易市场,推广经济林种植,提高林农收益,加快确权发证等建议。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基于江西、福建、辽宁、云南四省的农户调查,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后农户相关情况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显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有显著影响,林改后农户林业收入明显增加,并且农户对林改政策的了解和林权证的发放是影响林改成效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采用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2010-2015年连续6年7省的农户数据,利用非平衡面板数据模型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期以后农户家庭林业生产经营投资和涉林收入增长乏力;进一步分析其原因发现,农户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规模和配套扶持政策会显著促进农户对集体林的经营和投资,而林权不稳定和不完整对农户林业投资有较大的负向影响。应积极稳妥推动流转,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稳定和加强有关扶持政策,引导农户持续经营投入;完善相关基本立法,强化农户林权的安全完整性。  相似文献   

9.
《林业资源管理》2020,(2):14-18
在剖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以及林农林业生产经营动力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提高政府的支持力、提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力和完善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提高林农林业生产经营动力的对策建议,以期调动林农经营林业和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0.
按照中共陕西省汉阴县委农工部的安排,近日,汉阴县林业对本县森林资源及林权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有代表性的部分乡镇村组,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座谈、走访调查农户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汉阴集体林地经营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掌握了林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态度、希望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对福建省永安、邵武、武夷山、建阳、光泽、上杭、厦门、德化8个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森林经营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福建省森林经营上主要存在造林树种单一、林业技术培训满足不了林农需求、造林补助低和林权纠纷普遍存在等问题.藉此提出了采用广泛宣传、科技培训和奖励等方式鼓励林农进行多树种经营,构造新的林业服务体系,提高造林补助等对策或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一、前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需要制订行之有效的举措。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集体林权改革是我国林业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林地上的丰富和完善。改革的重点是从明晰产权开始,重塑林业经营主体,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经营体制。具体做法是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联户),实现"均山、均权、  相似文献   

13.
集体林改惠及千万林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基于江西、福建、辽宁、云南四省的农户调查,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后农户相关情况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显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有显著影响,林改后农户林业收入明显增加,并且农户对林改政策的了解和林权证的发放是影响林改成效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桂东县集体林权现状以及现代林业建设所面临的林权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从完善森林分类经营,明晰林地、林木权属,建立林农自主经营机制等方面,提出桂东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为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林改后实现山区林农稳定增收的途径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到农户,确定了林农在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林农的爱林护林积极性将得到极大提高;另一方面,林农的经济利益和林区的生态建设之间短期内会出现矛盾,那么如何做到既鼓励林农种树护林的积极性并促进其增收,又维护生态和谐,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云南省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6.
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产业发展的现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基于辽宁省8个县(市)340户林农调查数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业产业的发展变化和林农(包括村集体)主观意愿2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产业发展仍存在3个主要问题:资金问题、采伐限额以及缺少林业合作组织.由此提出加大林业投入、开展林权抵押业务、适度放开采伐限额制度以及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重大举措。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当前深化“三农”问题研究的热点。  相似文献   

18.
时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历史变迁和改革现状进行了回顾和评述,指出了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确立林农经营主体地位,调动广大林农参与改革积极性,促进林权适度流转实现林业规模经营,科学合理划定生态林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改革采伐限额制度和税费制度以增加林农收益,加快建立林权交易平台相关配套措施以保障各方合理利益等5个方面的政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9.
唐晋文 《中国林业》2010,(12):35-35
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增收和返乡就业提供了大有作为的空间,将给广大农民带来实惠。  相似文献   

20.
《云南林业》2014,(5):47-50
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林农持续增收,现就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2006年以来,我省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林权信息化管理、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火灾保险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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