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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技术》2020,(2)
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条例》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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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打工者千方百计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是明智之举,但是,很少有打工朋友知道,如果工资被拖欠,除了理所当然有权要回被拖欠的工资“本金”外,还有权获得被拖欠工资“本金”25%的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在哪里呢?我国《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②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③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④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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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前不久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最低工资规定》颁布施行!北京@辛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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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厂是生产羊毛衫的企业。每年一到旺季,厂家就安排我们周末加班,但从来没有发给双倍工资。请问,厂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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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下半月.信息版)》2010,(7):61-61,65
1.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保管劳动者的毕业证书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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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日前出台,规定逾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其中,为防止底层包工逃付工资的现象,工程总承包企业需在项目开工前在当地银行预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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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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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结只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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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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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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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8.6岁
八、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用人单位要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工或提高女工录用标准,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工作,不得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单方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依照国家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