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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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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茸 《北京农业》2009,(2):13-13
<正>授权品种超过2000件成为助推粮食增产的重要力量日前,笔者从农业部科教司了解到,截至2008年9月底,农业部共受理来自全国30个省和14个国家的品种权申请,总量已突破5000件,授权品种超过2000件,品种权拥有量进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相似文献   

2.
九、品种权实施许可的方式有几种?各有何特点? (一)独占许可:这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对许可方的授权品种拥有独立使用权的一种许可.从法律上讲该品种的所有权仍属于许可人即品种权人.其特点是:1.按照这种许可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完全享有该授权品种的使用权,取得该授权品种利益的独占权.2.按照这种合同的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品种权人不但不能再将授权品种的生产、销售或使用权许可他人,而且品种权人本人也不能生产、销售或使用该授权品种.  相似文献   

3.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农业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规范种子市场的有力手段,是提高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2012年,四川省通过开展培训和加强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申请植物品种权51件,居全国第三位;获得植物品种授权7件,居全国第二位。截止目前,全省累计申请植物品种权770件,占全国申请总  相似文献   

4.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13,(11):21-22
<正>假冒授权品种,假冒的对象是品种权标记或授权品种名称。假冒的对象不属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权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相似文献   

5.
<正>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 1.申请数量增势较快、审查授权工作顺利 截止到2001年11月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428件,其中绝大多数是粮食作物,为396件,经审查批准授予植物新品种权49件。按年度划分为1999年112件,2000年115件,2001年到11月共201件,占总申请数的47%,是2000年同期的2倍。按单位性质划分为科研教学单位270件,企业126件(其中包括国外企业6件),个人9件。品种权申请数  相似文献   

6.
中国玉米品种保护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可以维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种子产业化和发展现代种业,进而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分析中国玉米品种保护信息,掌握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玉米(Zea mays L.)物种开展情况,并从知识产权角度了解中国玉米种业的现状。【方法】通过品种权公告等资料搜集、整理和校验,将玉米品种保护分为9种状态进行统计,最后汇总为一张表格代表了20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玉米品种信息。【结果】1999—2018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接受申请的玉米品种数为7 570个,获得授权的玉米品种数为3 609个,其中,申请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33﹕1、授权的杂交种与自交系比例为1.88﹕1。截止到2018年年底,处于申请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3 060个,处于授权保护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2 448个,处于撤销申请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901个,处于终止阶段的玉米品种数为1 161个,其中,授权品种的审查时长平均为3.9年。1 340个单位或个人作为申请人提交过玉米品种保护申请,其中,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65.0%和28.4%;739个单位或个人作为品种权人获得过玉米品种权保护,种业公司和科研院所分别占59.7%和33.9%;申请人和品种权人最多的省份均为北京市,江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香港、澳门和台湾省没有出现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结论】玉米是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多的物种。在时间上,玉米品种保护申请的变化趋势分为起步、平稳、井喷3个时期,玉米品种授权的变化趋势分为不稳定、高峰、低谷和稳增4个阶段;在空间上申请人和品种权人主要集中于东北、华北及黄淮海地区。申请和授权的品种类型虽然以杂交种为主,但自交系的重视程度在逐年提升。种业公司是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的主体,但科研院所的平均授权效率最高。总体上,育种单位对玉米品种保护关注度有大幅提升但提交申请的品种质量有待提升,审批机构工作开展同时也面临量大、高效的需求,外国公司在中国玉米品种保护参与度有提升空间。  相似文献   

7.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已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新品种保护权已成为科研单位、种子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据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统计,从1999年至2010年10月31日止,猕猴桃属品种权申请了33项,其中授权9项。其中国外新西兰申请了5项,授权1项;韩国申请了4项。国内品种权申请较多的如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猕猴桃新品种保护权申请了6项,其中2项授权;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猕猴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了5项,授权1项。分析了猕猴桃品种权申请、授权及品种权转让的现状,并就猕猴桃品种权的保护及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湖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调查及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通过对湖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调查问卷的分析,深入探讨了影响湖南省品种权申请的因素及授权品种的开发推广等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我国品种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农业科技管理》2015,(5):61-65
植物品种权对于维护育种者权益,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对2004~2014年我国葡萄属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授权情况进行了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葡萄品种权在果树中申请数量最多,但整体上申请量仍偏少;申请者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企业育种较少;申请品种权品种以鲜食类型为主,不同省份间申请量数量存在差异。同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加大我国植物品种权的宣传力度;将品种审定(登记)与DUS测试有机地结合;育种体系需进一步优化,扶持企业开展育种创新;开展分子标记技术,加快测试进程等相关建议,以期为今后我国葡萄新品种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一句话信息     
农业部近日发布品种权授权公告(总第45期),104个植物新品种被授投保护,主要包括水稻、玉米、普通小麦、甘蓝型油菜等品种。[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为了明确蝴蝶兰属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深入了解蝴蝶兰属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通过整理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和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植物新品种申请、授权信息,统计蝴蝶兰属植物的申请、授权品种数和申请、授权时间,从不同年份、不同主体和不同地区3个方面对蝴蝶兰属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1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内包括43个观赏植物属(种),其中蝴蝶兰属植物申请量已经跃居第1。截至2022年底,接收申请的蝴蝶兰品种为1 116个,获得授权的蝴蝶兰品种为361个,授权品种的审查时长平均为3.00年;共有90家(位)单位或个人作为申请主体提交过蝴蝶兰属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其中,企业是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的主体,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个人的申请量占比分别为79.7%、11.8%、0.8%和7.7%;47家(位)单位或个人作为品种权人获得过蝴蝶兰属新品种授权,其中,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个人的授权量占比分别为73.7%、10.5%、1.4%和14.4%。国内14个省份以及国外2个国家(荷兰、日本)在中国申请了蝴蝶兰属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人和品种权人主要集中在我国东南沿海以及荷兰,...  相似文献   

12.
针对新品种权经济分析时剩余有效寿命难以确定的问题,采用威布尔生存分析方法和高斯模型研究如何精确估算品种权剩余有效寿命的问题.结果表明:水稻授权品种的平均寿命为10.013年,随着品种权年龄的增加,相同剩余寿命Tt达到x的概率越来越小,可靠度越来越低,品种权失效的概率就越大;某一具体水稻授权品种的剩余有效寿命与其达到最大推广面积时的示范推广年龄和替代品种的出现密切相关,当授权品种达到最大推广面积的示范推广年龄时,一旦新的替代品种的出现会使其推广面积速度下降,相应其剩余有效寿命便会缩短.因此,利用威布尔生存分析方法和高斯模型既能描述品种权剩余有效寿命的时间趋势,而且还能确定具体品种权的剩余有效寿命,明确品种权整个生存期,使植物新品种权的经济分析工作更加精确和合理.  相似文献   

13.
<正>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获悉,截至2008年7月31日,我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量已达5099件,其中已授权1746件。据介绍,从申请单位性质来看,国内科研院所、企业、个人等申请量占总申请95%以上,这说明我国  相似文献   

14.
<正>《种子法》第十二条设立的育种者保护制度,对授权品种适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育种者选育的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具体  相似文献   

15.
介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分析了植物新品种权创新指数等,表明现阶段我国植物育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新品种保护权申报数量大幅度增长;授权品种的推广应用面积逐年扩大,品种权质量明显提高;创新区域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农作物品种创新方兴未艾;国内科研和企业单位是植物育种创新的主力军。提出了构筑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屏障、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从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的要点,保护对象的适用范围,新品种的定义,植物育种家权利范围及权利范围的限制(如强制排除条款、农民免责、权利耗尽原则)等方面,阐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处理原则,包括属地主义、育种家的定义、平等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主管机构的强制授权的权利等。重点介绍了作者近年来在花卉产业发展中与国外种苗公司合作,在花卉品种的应用方面积累的经验,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权利转移、授权及实施,品种权人、品种繁殖人之间的限制协议。同时也探讨了国外在开发利用新品种方面的习惯作法,例如,支付高额专利费、独享品种使用权、限定品种的授权使用范围、支付由使用人发现和培育的变异品种试验费、受保护品种用于试验及育种的商定等内容。同时讨论了植物新品种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出只有加速中国花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品种选育,才能使中国花卉产业得到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07,(17):23-25
<正>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是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简称品种权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的排他的独占权;在国内、外都属于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对品种权保护的现状是,在理论上研究不透、司法实践经验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和司法保护不力。我国虽然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以下分别简称《农业部分》《林业部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  相似文献   

18.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 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植物品种权”代替了“植物选择者权利”,从而产生了《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1981年新西兰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后又于1990年、  相似文献   

19.
赤峰地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是国家依法授予品种权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利。使品种权人通过品种转让或许可实施.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使育种单位和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保护.进而更加有效地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为了积极应对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建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国(upov),  相似文献   

20.
日前,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获悉,云南培育的3个水稻新品种获得该办公室植物新品种授权保护.据介绍,这3个获得国家授权保护的水稻新品种分别是由云南省大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宋天庆、赵蕙珠培育的凤稻16号和凤稻17号,品种权号分别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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