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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简述了固原市、中卫市现有畜禽定点屠宰场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畜禽定点屠宰场规划不科学,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允许屠宰企业无证经营;官方兽医严重不足,人员年龄普遍老化,且责任意识和屠宰检疫技能有待于进一提高;屠宰检疫工作环境恶劣;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不够好;屠宰企业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屠宰企业因环保不达标停产或迁建。提出了整改建议:合理规划畜禽定点屠宰场的建设;禁止无证经营,增加官方兽医,合理配置屠宰检疫人员,把同步检疫落到实处;改善屠宰检疫工作环境;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持续开展畜禽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扎实做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相似文献   

2.
2012年9月16日,江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祥旭食品公司屠宰场及驻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瘦肉精”监督检测及屠宰检疫工作进行检查。
  江津区自7月初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监督检测”培训以来,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驻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紧锣密鼓地展开监督检测的前期准备工作,陆续完成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监督检测台账制作、快速检测试纸卡采购等工作。自上月起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已陆续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工作,驻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更是紧随其后,迅速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  相似文献   

3.
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动物卫生监管是保障猪肉产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建立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的最要环节。法律赋予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防疫监督和生猪屠宰检疫的法定职责。经驻厂官方兽医检疫并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猪肉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通行证",如果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就可能造成来源不明、染疫或未经检疫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流入市场,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相似文献   

4.
为切实加强汉川市屠宰加工管理和驻场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湖北省汉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该市定点屠宰场(点)业主和全市24个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屠场业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增强驻场检疫监督人员对检疫结果负责的责任意识,提高检疫质量,  相似文献   

5.
正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强化落实屠宰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崆峒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工作专班对景兴、新民、思鲁和天天等6家畜禽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要求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6.
正为做好屠宰企业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高台县严把生猪屠宰"四关",对辖区内宰场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建机制,严把入场检疫关。全县选派5名官方兽医进驻生猪屠宰企业,驻场开展24小时轮班检疫工作,坚持两重检疫机制,即:生猪入场前必须经产地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再次核验证物并检疫检测合格后,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瘦肉精"、"毒奶粉"等事件频繁出现,畜禽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落实《生猪屠宰管理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让人们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肉",在乡镇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能够对动物疫病的发生以及传播起到抑制的作用,对保护畜牧业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在对动物防疫监督过程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仍需完善,在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中出现许多问题。笔者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起到帮助,保障人们群众吃上"放心肉"。  相似文献   

8.
承包经营是动物屠宰、兽药饲料销售等经营环节中非典型经营模式。2018年8月,驻场官方兽医经巡查发现,该地某生猪定点屠宰场涉嫌未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接收生猪入场屠宰。经立案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实,依照《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本文重点对承包经营人马某、屠宰场谁为适格被处罚主体进行了讨论分析,基于分析意见,倾向认定屠宰场为违法行为人。建议今后执法人员在执法告知中充分说理解释,减少执法阻力;在监督检查中,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规避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相似文献   

9.
《中国饲料》2019,(7):2-2
近日,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生猪屠宰环节外购动物产品分销换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严格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外购动物产品监管工作,维护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两个安全冶”。一是强化进场把关,督导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票证查验规定,重点查验非洲猪瘟检测情况标注信息;二是强化出场监管,督导驻场兽医加强出场生猪产品监管,严格落实分销生猪产品凭非洲猪瘟检测结果出场要求;三是强化档案记录,督导驻场兽医进一步细化非洲猪瘟检测采样送检工作记录,严格实施企业生猪产品出入库(场)记录查验。  相似文献   

10.
1994年,我市的动物防疫检疫责任实行市、区、镇三级分工,具体做法是:按投资主体不同把畜禽场加工厂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市级以上单位和外商投资畜禽场和屠宰加工厂;二类是区级单位投资畜禽场和屠宰加工厂;三类是镇级和个人投资畜禽场和屠宰加工厂.与投资主体相对应,一类,即市属畜禽场和屠宰加工厂的动物防疫检疫责任由市级兽医防疫检疫负责,区属畜禽场和屠宰加工厂由区级兽医防疫检疫所负责,镇属和个体畜禽场和屠宰加工厂由镇级兽医防疫检疫所负责(有些职责接受区级委托).所谓动物防疫检疫责任就是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实施动物防疫(检疫)责任.实行上述三级分工至今近有10年,我市仍然坚持实行,最近,对本地猪场禁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实行"三级分工".10年的实践证明这样分工有如下优点.  相似文献   

11.
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消息,即日起至7月底,山东组织开展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两项制度”百日行动。特别强调,5月15日前,补齐所有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缺口。各地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要求,驻场官方兽医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符合要求的,方可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相似文献   

12.
<正>2021年以来,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相继实施,生猪屠宰检疫进入新时期,驻场官方兽医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切实履行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管职责,高质量完成生猪屠宰检疫任务,维护动物卫生和肉食品质量安全,笔者对新形势下全市生猪屠宰检疫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1生猪屠宰检疫面临的新难点1.1驻场官方兽医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在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元市乡镇畜牧兽医站虽然保留了牌子,重新任命了站长,但仍并入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划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于乡镇人民政府人少事多,  相似文献   

13.
1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修改颁布以后,各地出台了牛、羊鸡定点屠宰的管理办法,取缔私屠乱宰,对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经过2年的努力,鸡的屠宰检疫管理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对上市白条鸡及产品实行定点屠宰以来,鸡的私屠滥宰等违规行为逐步得到制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为落实"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要求,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规模的肉类联合加工场、屠宰场或屠宰点,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但在屠宰检疫中人们经常只重视宰后检疫,而轻视宰前的管理与检疫.畜禽的宰前管理与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重要工作职责,做好此项工作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肉品卫生质量,保证人畜安全.  相似文献   

15.
为落实动物屠宰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规范动物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工作,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动物屠宰企业进行"瘦肉精"自检应遵守本方案。二本方案所称动物是指猪、牛、羊;所称动物屠宰企业是指经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厂、点。2011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定点屠宰资格的牛羊屠宰企业进行"瘦肉精"自检参照本方  相似文献   

16.
我市自从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以来,屠宰场生猪检疫工作得到较好地开展,大大减少了屠宰场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目前部分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未能完全达到要求,生猪检疫工作也存在缺陷,造成屠宰场偶有生猪发生动物疫病。  相似文献   

17.
正1完善检疫体制1.1生猪屠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职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屠宰检疫唯一合法的实施主体,负责向定点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屠宰检疫。城区未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屠宰检疫应当由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负责。  相似文献   

18.
南郑县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理顺了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体制机制,以"保供给、保质量、保安全"为目标,以定点屠宰场(点)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完善了屠宰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设施的建设;以健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驻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为支撑,狠抓各项日常监管措施落实,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规范化生产经营,出场肉品检疫检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相似文献   

19.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政府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开展吴忠市县、乡两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笔者对宁夏吴忠市展开了调查。调查发现,吴忠市县、乡两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产地检疫申报点分布不合理,办公条件差;全市派驻定点屠宰场的官方兽医严重短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的水平普遍不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迫在眉睫;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不到位。就此提出了应对措施:实行垂直管理,提高人员补贴待遇;购买劳动服务,实现动物检疫社会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加强协议落实,尽快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加大监管力度,推行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强化知识学习,提高官方兽医业务技能水平。  相似文献   

20.
笔者总结多年从事屠宰场监管工作的经验,结合有关法律和文件要求,针对屠宰环节完善官方兽医的检疫监管制度,提出建议和解决措施,希望对指导驻场官方兽医和从事屠宰厂监管的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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