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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并同时下发了《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2006年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主产区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7省。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06年生产的等内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1.44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1.50元,是指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中晚稻。预案制定的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为:安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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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201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2.50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2.80元,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非标准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整精米率低于38%的中晚籼稻和整精米率低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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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2.36元/kg,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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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报讯从国家发改委获悉,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出台,为1.32元/斤,比上年提高0.12元/斤。按照《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最低收购价将在早籼稻主产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执行,其他早籼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执行预案称,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执行。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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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7,(7)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发布了《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水平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主要考虑以下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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