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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因与丈夫感情破裂正在办离婚,他同意离婚,但由于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立案后没两天,他的母亲因急病不幸去世(他父亲已于三年前去世),留下存款6万元和一套价值7万元的住房。我丈夫经与其姐姐协商,6万元存款由他继承。鉴于丈夫继承6万元遗产的实际情况,我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对该笔遗产我享有一半的权利主张。可丈夫说,这笔遗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我无权分得。请问,离婚判决作出之前,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读者张竹张竹读者:我的答复对你来说是个“好消息”,你丈夫继承的这笔遗产应当属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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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最近,丈夫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我们结婚十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他掌控,在信用社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经过多年积攒,我估计银行存款已有5万元左右。而丈夫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2万元。我认为该财产清单不实,于是我带着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村委会的证明到信用社要求查询,不料被拒绝了,说这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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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因与丈夫感情破裂正在闹离婚,他同意离婚,但由于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立案后没两天,他的母亲因急病不幸去世 (他父亲已于3年前去世),留下存款6万元和一套价值7万元的住房。我丈夫经与其姐姐协商,6万元存款由他继承。鉴于丈夫继承6万元遗产的实际情况,我准备增加了诉讼请求,对该笔遗产的一半主张权利。可丈夫说,这笔遗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我无权分得。请问,离婚判决作出之前,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读者张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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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李某与一家毛巾厂签定的购销合同的约定:“李某支付订金2万元”。此后,某按约交付了2万元,但毛巾厂未能履行合同。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毛巾厂双倍返还订金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订金”与“定金”,虽然读音相同,但性质完全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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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王某1997年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因未能“传宗接代”,王某即经常对我拳脚相加我无法忍受王某的暴力,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与王某的共同财产约值6万元,其中3万元为银行存款。王某在答辩中表示同意离婚,但提出2年前他曾向其表哥胡某借款2万元,要求用共同财产予以偿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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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突然去世,悲伤的妻子在整理遗物时有重大发现——丈夫的一张存折里的存款余额居然有15万元之多。面对巨额存款,死者的弟媳居然要求分得遗产,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妻子,存款最终该如何分割?请看——结婚证书带来的错位婚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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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欠外债120万元的穷村,自从一位“女猪馆”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后,带领村民发展“生猪经济”,一跃成为全县富裕村。现在她筹资500万元,扩建一个年出栏万头生猪、实现利润200万元的养殖小区,带动全村兴建养猪小区6个.年出栏生猪5万头.人均15头.仅养猪全村人均年增收1500元,户均存款3万多元。群众说.她为乡亲刨去了穷根,既是一个猪馆.又是俺百姓的女村官。她就是河南省正阳县人大代表、王勿桥黄庄村党支部书记.走出了自己致富的“三步曲”并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李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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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农民王老汉有2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王老汉早年做过木匠和泥瓦匠,积攒了7万元存款.2000年,王老汉的老伴去世后,大儿子王胜主动请父亲与他们一起生活.同年8月,王老汉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表示自己百年之后除7万元存款中3万元由次子王利继承外,其余4万元余款及物品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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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娜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10):56-56
问:2004年,王先生和于女士结婚。婚后,王先生为表示对于女士的忠诚,应于女士的要求写下“忠诚协议”约定:婚后,王先生若有出轨行为,自愿赔偿于女士人民币20万元。婚后3年,于女士发现王先生与陈某同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先生离婚。现于女士问:在离婚诉讼时,要求王先生支付20万元赔偿款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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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与丈夫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9年因为我所在糖厂生产不景气,厂方决定采取买断工龄的方法裁成员工,我属裁员之列。在我被裁员的同时,丈夫向法院起诉与我离婚,并要求将买断工龄款5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不同意,我认为该5万元是我个人对产,请问:我的想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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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婚后收入全部交给妻子,积蓄也以妻子的名字存入银行。3年来,大概有8万元的存款。最近,因夫妻感情破裂,我准备离婚,发现妻子名下的存款共有18万元,其中有10万元为结婚前存入。妻子同意离婚,但拒绝分割存款,说存款在她名下,根据存款实名制,是她的“私房钱”,还说,有10万元是代她父母保管。请问:妻子名下的存款就是其个人的财产吗?读者王玉坤王玉坤读者:《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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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丈夫婚前有一栋2层小楼,结婚后一直空着。我看房子闲置着挺可惜,就建议租出去。得到丈夫同意后,我主动帮他上网寻租,结果很快有人找上门来,经过协商,签了年租金5万元的租赁协议。房屋出租一年的时候,我和丈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我要求楼房的5万元租金也纳入分割范围,丈夫不同意,说房屋是他结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他出租个人财产所得,理应属他个人所有。请问:出租婚前房屋的租金,是丈夫的“私房钱”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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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从儿子满周岁开始,我和丈夫刘某便每月都以儿子的名义存入300元,作为“教育基金”,以备儿子将来读大学时使用。现在儿子11岁了,我和丈夫却因感情破裂而分道扬镳。我要求儿子随我生活,丈夫表示同意,但提出儿子的“教育基金”4万余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对此,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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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编辑同志: 我丈夫在外已经4年了,长期不寄一分钱回家,我于2002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丈夫及他的律师在庭审中,出示他在外欠别人有7万元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我承担一半的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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