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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期间华东监测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在执行采伐限额,控制资源过量消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使林木资源消耗量初步得到控制,消耗结构不合理状况也有所改善,在林木资源总消耗量中,商品材消耗量比例逐年提高,烧材消耗量逐年减少。尽管如此,“八五”期间华东监测区林木资源消耗量(可比部分)与林业部下达的采伐限额相比,华东监测区7省林木资源消耗量超过林业部下达的采伐限额4801.2万立方米,超伐率为16.1%。在“八五”期间仅山东省做到不超伐,其它省均存在不同程度超限额采伐现象,个别省超伐率达1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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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竹采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江西省毛竹林采伐现状的调查,分析现有的毛竹采伐限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宜毛竹林丰产培育的“按毛竹年龄采伐7年生以上老竹,禁止砍伐6年生以下嫩竹”的新毛竹采伐管理办法。并对“新办法”的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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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按照《森林法》“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的规定,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对此,现就在年采伐限额下,如何确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产量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年采伐限额概况及特点全省林木的年采伐限额,包括的林种有用材林主伐,中幼林抚育间伐,防护林的更新择伐,低产林改造,散生林木采伐,这是为了全面而有效地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全省共计年采伐限额蓄积量1630万立方米,出材量787万立方米.表现出的特点:年采伐限额随森林分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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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0~2003年广东省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譬果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伐区调查设计偏差较大;毁林垦耕现象屡禁不止;非商品材管理难度较大;林权不清,乱砍滥伐严重;木材走私偷税漏税现象较普遍;限额采伐指标偏高等问题。据此提出了对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及确定合理采伐限额指标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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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总结“七五”、“八五”期间福建省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经验和问题,就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有关基本要求、资源数据引用、计算参数确定、测算公式选择、指标核定办法等关键技术问题展开探讨、研究,为近期编辑“九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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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国家林业局依据上述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2005年全国“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即将结束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安排部署了全国的“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我省根据国家林业局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等有关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精神的具体要求,组织完成了全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已下达全省各地从2006年开始正式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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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分析了现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采伐限额的改革思路,旨在促进我省商品林的建设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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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的政策特点,指出森林采伐限额执行中县级采伐管理制度不健全、采伐管理人员素质低,森林采伐限额及木材生产计划分配不合理,作业设计不规范、质量不高,林木采伐(移植)许可证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加强政策学习,完善规章制度,科学分配指标,严格公示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设计质量,加强伐区监管等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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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国家依据合理经营和永续利用原则,规定林木采伐限额的一种最基本的管理制度,对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文中梳理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背景及发展历程,归纳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制度效果、存在问题和完善建议,指出现有研究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采伐权交易方面存在不足。未来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优化研究可从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角度开展,具体可从以下4个方面改进:1)贯彻分类经营,落实商品林处置权;2)科学编制采伐限额,合理分配采伐指标;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合理放权调整;4)落实三权分置,探索采伐权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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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的模拟测算法进行改进,以露水河林业局东升林场森林资源小班数据库为基础,测算了"十二五"期间商品林的合理采伐量,并模拟了在此采伐影响下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结果表明:经过30年的采伐,成熟林和过熟林面积之和占商品林的比例由41.62%调整到42.02%,成熟林面积大幅度增加,过熟林面积大幅度减少,森林资源结构得到优化;经过前5年的采伐,商品林蓄积由189.14万m3增为193.29万m3,森林资源消耗量低于生长量;每公顷蓄积由起初的134.85m3增加到137.80 m3;前5年合理年均采伐面积为182.42hm2,年均合理采伐蓄积为3.59万m3,可作为"十二五"期间调整采伐限额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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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总被引:7,自引:5,他引:2
在充分认识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论述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中,坚持生态优先,注重森林资源的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协调发挥,立足于森林资源的实际,根据经济规律、林学规律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编制森林采伐限额。阐明了"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在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范围、编制方法等方面的新进展、新变化、新特点及其对具体编限工作的指导意义。分析了在涉及采伐限额数量、采伐类型和可采资源、出材率、保护区禁伐等具体问题时应如何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并详细讲解了具体操作方法。全文对正确理解、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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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在云南陇川县试点运用遥感技术进行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卫星影像图班面积正判率为99.2%,能提高伐区面积测量精度;在确定伐区位置、采伐时间、发现无证伐区等方面有显著优势;但其他相关指标还达不到森林采伐限额检查的精度要求。认为遥感技术应用于森林采伐限额检查只能作为辅助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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