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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依据,总结我区多年来林木种苗管理经验,参照区外立法经验,对我区的林木种苗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种质资源管护、林木种苗质量、林木种苗检验规范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条例》的实施,对加强我区的林木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区从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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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8月1日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区林业法制建设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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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经1998年12月1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这是我省林业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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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是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战略资源和基础保障,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则直接影响到全国造林任务的完成。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2013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这两个意见的出台是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高度重视,林木种苗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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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于1998年12月11日,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从此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们要借《条例》出台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强化管理,狠抓《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努力开创全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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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把我国林业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林木种苗作为林业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也迎来了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如何把住机遇,提升我省林木种苗的总体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需要,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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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种是建设现代林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保障。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种、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对于推进林木种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做好依法治种,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抓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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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日国务院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发布自一九八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种子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林木种苗事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种子管理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水平、新的阶段。《条例》是调整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规,其立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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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林业》2002,(3):16-19
天西、阿山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林场发[2001]1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行为,促进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从3月中旬开始启用全国统一印制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两证的核发工作。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两证的核发管理,认真执行《种子法》和我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和发放。要认真做好新、旧“两证”的更换衔接和旧证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换发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三、换发和实行“两证”制度是一项新的、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两证”发放审核、审批的登记造册、存档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实行新证后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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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实用技术》2004,(11)
贵州省出台林木种苗管理条例 《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 0 0 4年 9月 2 4日通过 ,并于 2 0 0 4年 1 0月 8日公布 ,自2 0 0 5年 1月 1日起施行。2 0 0 2年底 ,贵州省林业厅在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贵州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草拟了《条例》初稿。 2 0 0 3年初 ,省人大、省政府将《条例》列入了立法调研计划 ,今年 ,正式列入立法计划。本《条例》在出台过程中 ,广泛征求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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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最基础的生产资料。种苗数量的多少、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国土绿化进程。近年来,林木种苗发展势头迅猛,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2000年12月《种子法》的正式实施,为种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全国各地进行了认真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积极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工作,依法治种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目前,湖北、河北省已出台《种子法》实施办法,约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得到执法授权或委托执法,国家和省级培训执法人员约2500人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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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全国省级林木种苗信息员培训班于2003年3月14~17日在天津举办。这是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为适应林木种苗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当前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需要而举办的首届全国林木种苗信息员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森工集团、新疆建设兵团林木种苗主管部门的43名省级种苗信息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王维正总站长作了题为《抓住机遇,夯实基础,努力开创种苗信息化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当前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分析了加强林木种苗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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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莉 《绿色中国(A版)》2003,(3):23-23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根据《种子法》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林业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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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从无到有、从简单生产到全面建设,林木种苗事业稳定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来,全区林木种苗事业更是突飞猛进,基本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为保障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种苗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