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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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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畜牧业》2019,(1):14-14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修订发布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原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同时废止。为进一步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从严惩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针对可能存在的兽药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组织修订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从严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特别是主观故意制假、知假售假和知假用假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兽  相似文献   

2.
《中国动物保健》2014,(4):77-78
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将就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六种严重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了第2071号公告,就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随后,两次下发通知,就严格落实2071号公告,提出了具体要求。该公告相当于对《兽药管理条例》的司法解释,是对《兽药管理条例》罚则中"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细化、具体化,划定明确的违法界限,以提高条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为便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及兽药生产、经  相似文献   

4.
《动物检疫》2014,(5):18-18
农业部兽医局4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4]19号),要求各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兽药监管力度,根据从重处罚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5.
《农村养殖技术》2014,(4):12-13
<正>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同时,农业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农业部负责人指出,农业部发布《公告》的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似文献   

6.
《兽医导刊》2014,(3):11-12
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以下简称《公告》)。农业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7.
《农业新技术》2014,(5):61-61
2014年4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4]19号),要求各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兽药监管力度,根据从重处罚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8.
近日,北京等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10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23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2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相似文献   

9.
近日,北京市兽药监察所等2个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报送了2016年1月兽药监督抽检中经抽样确认的15批假兽药相关信息(见表1),全部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对列入附件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同时,要加强涉嫌假兽药来源的追溯和  相似文献   

10.
<正>2018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修订发布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下称97号公告),此公告以进一步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从严惩处违法行为为目的,切实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相似文献   

1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如下。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  相似文献   

12.
<正>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如下。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301号2009年11月9日,我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农(兽药)罚[2009]11号),对山东启发药业有限公司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生产劣兽药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4.
《兽医导刊》2014,(3):10-10
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并从公告之日起,对以下有关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5.
《北方牧业》2014,(6):11
正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如下。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  相似文献   

16.
兽药     
<正>农业部办公厅征求《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请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农业部兽医局。详情请见: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01/20140113_3737527.htm3种进口兽药在我国再注册  相似文献   

17.
《动物保健》2008,(12):37-37
2008年11月17日,农业部发布第1112号公告,公告称: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照农业部公告第954号公告的要求,经审查,对四川省简阳爱迪饲料药物有限公司等13家兽药生产企业兽药GMP验收范围内增加中药提取。  相似文献   

18.
《兽医导刊》2008,(12):37-37
2008年11月17日,农业部发布第1112号公告,公告称: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照农业部公告第954号公告的要求,经审查,对四川省简阳爱迪饲料药物有限公司等13家兽药生产企业兽药GMP验收范围内增加中药提取.  相似文献   

19.
正为深入实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广泛宣传兽药监督执法成效,有力打击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震慑兽药违法分子,现就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1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3):27-27
为加强兽药生产管理,规范兽药生产活动,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于2005年1月18日发布农业部公告第452号,公告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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