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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人体碰到带电的物体,电流通过人体流向大地或通过人体传入电位较低的其它带电物体形成回路,人就触电了.电流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电流通过人体时,它的热效应会造成电灼伤;它的化学效应会造成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磁场能量对人体的辐射作用,会导致头晕,乏力和神经衰弱等症.人触电死亡的原因是:当电流流经人体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刺痛和麻木,并伴随不  相似文献   

2.
触电与急救讲义谢永祥,梁树森广东省农电学会(528000)第五讲触电急救措施一、触电急救“八字方针”根据长期实践,我们在广大农村及城镇工矿中总结抢救触电者的经验,概括起来为四句话八个字,即要做到:迅速、就地、准确、坚持。所谓“迅速”,就是要争分夺秒,...  相似文献   

3.
近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部分配变台区的总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存在着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按动保护器自身“试验”、“复位”按钮,保护器动作正常,但在被保护的线路上进行模拟触电试验时,保护器却不能正常动作.这种运行状态很容易给人造成保护器运行正常的假象,但实际上一旦有人不慎触电,保护器将会出现不能正常动作,触电人得不到保护的后果,这比保护器不投运更容易麻痹人的安全意识.为此,笔者通过对部分类似情况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认为造成漏电保护器这种不正常运行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触电与急救讲义谢永祥,梁林森广东省农电学会(528000)第三讲人为什么会触电人的身体能传电,大地也能传电,如果人的身体碰到带电的物体,电流就通过人体传入大地,这就是触电。触电分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一般发生在低压触电。当通过人体的电流为30至40mA...  相似文献   

5.
触电与急救讲义梁树森,谢永祥广东省农电学会(528000)广东省根据过去推广的几种人工呼吸法加以改进,形成现在普遍推广的四种人工呼吸法:对口吹对口吹人工呼吸法,是操作者吸入含氧21%的空气,吹入触电者肺部,使其获得氧气,排出二氧化碳气体,人为地维持其...  相似文献   

6.
浅析一种新型触电漏电保护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触电漏电保护行业中,国内外普遍使用电流动作型和脉冲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两种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受电网不平衡漏电流大小及其与触电电流相位差影响极大。当触电发生在不灵敏动作区时,保护器灵敏度降低并可能拒动,使触电安全保护率降低;当触电发生在灵敏动作区或...  相似文献   

7.
1995年7月3日,某县供电局发江变电站安全员弓某在从事10kV线路发3线的停电作业中,因误停电、误触带电部位不幸身亡.1 事故经过1993年7月3日15时30分,铁路局铺架段施工负责人来到发江变电站,找到值班员对她说:因铁路上方有高压线,影响施工要求停电.值班员用电话找到了在家的变电站站长李某,经站长电话口头答复同意,并委派弓某去解发1线路弓字线停电.随即,值班员开始办操作票,弓某到二楼住室拿出脚扣,又到值班室门口问:“操作票办好没有?”值班员回答:“办好了”,随即开始操作.弓某在值班室门口看到值班员断开发1开关,并嘱挂好接地线.在值班员拉刀闸、挂接地线时,弓某坐铁路局的车于15时55分离开了变电站去作业.值班员二人操作完后回到了值班室,开始填补  相似文献   

8.
在供用电关系中,产权分界点具有很强的法律意义.在历年来发生的多起触电事故赔偿案件中(尤其体现在低压线路触电事故处理中),我们发现,产权分界点的确定,直接影响了案件最终的结果.下面以南丰鱼塘人身触电死亡案为例进行分析,希望有关问题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相似文献   

9.
触电一般情况下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压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尽快拉开电源刀闸,或用干燥的木杆、竹竿将电线挑开,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让其就地仰面躺平,确保气道畅通,并立即在现场进行抢救。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唤伤员。抢救伤员一般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同时进行。严禁对触电者打强心针。抢救要坚持不断进行,同时应及时与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医务人员的救治。在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更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触电急救的要求及有效措施!466100$河南省商水县电业局@张晓学 !466100$河南省…  相似文献   

10.
1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赶快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1.1 迅速断开电源闸刀(或拨掉插头).若拉线开关在附近,也可先断开拉线开关,但应注意,若电灯开关误接在零线上,不能认为导线已没有电了,其实导线仍带有电,还必须迅速用干燥木棍把电线挑开.  相似文献   

11.
1 触电伤亡赔偿的民事责任问题民事责任,即民事法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违犯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除法律规定外,一般采用过错原则.因此,是否过错违犯法定义务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触电伤亡的赔偿同样应遵循上述原则.谁(原告、被告或第三者)因过错违犯法定义务,谁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王再初 《农村电工》2002,10(6):22-22
1案情简介 湖南省娄底城区电力局的10kV方冷线路是1984年架设的,1991年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娄底服务站(以下简称一汽服务站)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导线下盖了一座平房.平房顶上砌有护围墙,护围墙高0.9m,上面装有自来水管,护围顶距导线垂直距离2.25m,距导线水平距离只有0.3m.1999年12月23日中午,一汽服务站的临时工陈瑜私自带的学徒孙泽林去平台提水洗澡,因水龙头结冰,他便举起水管(连结处是用胶管捆的)左右摇动,结果水管与上方高压线相碰,致使孙泽林双臂截肢,双足第五趾切除,构成一级残废.1999年12月30日,孙泽林家属与一汽服务站私下达成协议:一汽服务站赞助5500元医疗费和500元转院租车费,一次性了断,孙的伤残治疗及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概由孙本人及家属负责,不再向一汽服务站提出任何要求.2000年2月20日,孙泽林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一汽服务站及其主管上级建行娄底市支行、城区电力局及其主管单位娄底电业局,要求四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30万元.  相似文献   

13.
防触电措施     
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都离不开电,电能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存在着潜在的危险.为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生活在现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人体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相似文献   

14.
阎付克 《农村电工》2004,12(12):11-11
2002年9月.七岁的李某,同其母亲一起到责任田割草时,爬上400V电线杆被电击,双手致残。2002年11月.李某将所在地县电业局、村委会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理由是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被告的电线杆存在缺陷,扁柱形、有台阶,可以徒手攀登。  相似文献   

15.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92)3.2.3规定:农村电工必须熟悉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法.<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477-92)第8条规定: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规程、规定;第9条规定:电工必须经过考试并合格,由县级电力部门颁发电工证,方可从事电气工作;第109条规定:在电杆上工作,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上或系在电杆顶梢上,防止横担不牢、断裂以及安全带从杆顶脱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9-91)7.1.1规定:在10kV及以下带电杆塔上工作,作业人员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能小于0.7m.  相似文献   

16.
因使用家用电器而造成触电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使用家用电器的安全,避免发生触电事故,村民在使用家用电器时不可忽视保护接地。  相似文献   

17.
武福军 《农村电工》2007,15(3):43-43
1事故经过 2006年8月3日晚,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小区的张先生拔掉电热水器的电源插座,打开水龙头接水时触电.当时,他拼命扔下水龙头跳出浴室,才有惊无险.  相似文献   

18.
读者来信2003年10月7日,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镇刘某(14岁)上自家房顶(平顶)晾衣服,双手拿着一根长6米空心不锈钢管玩耍,钢管的另一端与合格的10千伏高压线的中性线接触而触电死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这是一起意外事  相似文献   

19.
触电一般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时 ,电流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触电事故可分为“电击”与“电伤”两种类型。所谓电击 ,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 ,破坏人的心脏、呼吸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 ,严重时将危及生命 (见图 1) ;而电伤则是指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它可伤及人体内脏甚至骨骼 ,还会在人体体表留下伤痕。生产与生活中所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 ,大都是由电击造成的。图 1 触电时电流通过人体内部1 触电引起人体伤亡的原因人体触电后 ,通过心脏、肺及中枢神经系统的电流强度越大 ,触电时间越长…  相似文献   

20.
1.电动农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或临时接地装置,以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2.移动电动农机具时,必须事先关掉电源,万万不可带电移动。 3.电动农机具的供电线路必须按照用电规则安装,严禁乱拉乱接。如果是农机具离电源较远,应在农机具附近单独安装双刀开关和电熔断器,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迅速切断电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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