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小兴安岭低质林改造后小径木和采伐剩余物综合利用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琪  董希斌 《森林工程》2010,26(3):7-10
通过对小兴安岭低质林改造过程中产生的中小径木和采伐剩余物研究,分析中小径木和采伐剩余物的产生量,提出其利用途径和价值。结果表明:改造采伐时产生的大径木、中径木、小径木、短小材和薪材的出材量分别为1.13m^3/hm^2、32.15m^3/hm^2、38.30m^3/hm^2、4.79m^3/hm^2和12.68 m^3/hm^2,中小径木和薪材的出材量较高;改造地每公顷中小径木直接出售可获得6.5万元的收入。采伐剩余物总量为16.92 m^3/hm^2。小径木除了直接销售外,还可加工成拼版材、压缩木、重组木和单板层积材等。采伐剩余物可加工成木片,再根据不同的工艺加工成刨花板、纤维板、木丝板及纸张等用途。中小径木和采伐剩余物的综合利用可有效利用林区资源,提高林区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2.
采伐后迹地留下大量采伐剩余物,如枝桠、梢头木等。据调查资料:伐区各种剩余物占采伐量的38—40%,其中枝桠和梢头占15%,伐根占10%,造材剩余物占3—5%,树皮占10%。全国可利用的采伐剩余物每年达一千万立方米。按此推算,我区约有近十万立方米的采伐剩余物。  相似文献   

3.
综合利用木材剩余物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辉 《湖南林业》2007,(12):15-15
木材剩余物,它包括采伐后的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的采伐剩余物;制材截头的剩余物;加工后的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边角余料的加工剩余物;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原木最低等级但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次加工材,长度在2米以下或径级8厘米以下的小原木、松木干、杂木干、短原木的小径材和薪材等。  相似文献   

4.
采伐剩余物可利用率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研结果:采伐与加工企业实际可能利用的采伐剩余物数量,占木材产量的7%,其中枝丫材占4.2%。  相似文献   

5.
在采伐、造材、木材加工生产中剩余物(简称三剩)的数量是惊人的,就以我国每年采伐木材5千万立方米进行估算,每年约有采伐、造材剩余物1千多万立方米;若以采伐木材数量的一半进锯加工,则每年加工剩余物约有5百万立方米。我们一方面要通过改进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工艺、设  相似文献   

6.
据伊春林区调查,仅有85%的小规格材和60%的枝丫材运出伐区利用,其余部分都遗弃在伐区。伊春林区一年约有60多万 m~3的采伐剩余物,所以搞好伐区剩余物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伐区剩余物利用的主要途径有小规格材的加工利用、枝丫材生产和利用、发展林化产品、改革烧材结构等。  相似文献   

7.
我省应重视木材移动削片的开发秦德元我国是一个人均森林资源较少的国家之一。发达国家采用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人称“三剩”)的利用水平达80%以上,而我国仅达10%,我省还不到2%。目前我省只能利用部分加工剩余物,而占大头的采伐、造材剩余物丢弃...  相似文献   

8.
充分利用采伐剩余物,是发展木材综合利用,增产木材,减少采伐面积,节约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采伐剩余物中,占主要地位、可供利用的枝丫材,其产量依树种、单位面积蓄积量及采伐方式而异。据测定,东北、内蒙林区采伐剩余物约占原木产量的14.4%,该地区每年约有360方立米枝丫可供利用,相当于年产30万立米原木的12个林业局木材产量的总和。但是,由于枝丫材的生产和利用水平十分低下,黑龙江省1984年的枝丫材产量仅占可供利用量的1/4。大部分被遗弃在采  相似文献   

9.
采伐剩余物是木材综合利用的主要原料,占木材工业剩余物的82%,其中可挑选出小径木20.1%,用于削片生产的枝丫灌木71.6%。因此加深对木材剩余物利用的研究,对缓解木材供需紧张的矛盾,摆脱林业“两危”有重要意义。一、历史沿革及当前存在的问题采伐剩余物(枝丫材),一般包括树枝、梢头木、摔断木、小杆、被砸坏的小径木、倒木、非目的树种中有利用价值的木材等。总之,伐区内砍倒的或砸坏的树  相似文献   

10.
全树削片是把整棵树木(特别是对于低价林)加工成木片,用于生产纸浆及其它纤维制品,如人造板等,它是七十年代初期才开始出现的一种新的木材采运生产工艺。全树削片有以下几个优点:1、能够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单位面积出材量。过去纸浆和人造板工业使用的木片大多是木材加工工业的剩余物,而采伐剩余物的利用率很低。全树削片新工艺的出现,使低质材、小径材以及枝丫材等采伐  相似文献   

11.
大兴安岭林区每年有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和次加工小径木、薪炭材共计约200万立米,对这部分木材的有效利用,是当前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就大兴岭林区利用木材剩余物和次小薪材发展造纸工业,开拓林纸结合基地略谈浅见。一、实行林纸结合的必然趋势1、从原料基地到造纸的一条龙生产,是发达国家林业造纸所走的共同道路.如美国惠好和维斯特瓦柯公司都是林纸综合经营的企业,是从营林、造林、采伐、制材、制浆、造纸和其它木制产品的生产、销售,形成了生产与经营的有机整体,可最大限度地  相似文献   

12.
为了实现次生林小径材高附加值利用的目的,开发出利用青冈、松木等小径材和加工剩余物,经过优化复合加工制造集成材,用于制造实木家具构件的技术.描述该技术的工艺流程和特点,并指出:应用该技术,可提高小径材的综合利用率和加工剩余物的附加值,拓宽实木家具的用材渠道.  相似文献   

13.
利用木质与农业废料制造人造板及压制件的小型生产线俄罗斯作为世界林业大国之一,在林业废料的利用水平方面却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它每年有5650万m3林业废料,占前苏联木材废料总资源的87.5%。其中,制材与本材加工剩余物为4750万m3,采伐剩余物900...  相似文献   

14.
伐区采伐剩余物包括枝丫、梢头、小径木、折断和劈裂材等。这类剩余物形状不一,大小不等,杂乱无章,零散遍地,如果不及时清理,既影响林地卫生状况,又妨碍更新作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采伐更新规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采伐后必须及时清理伐区,一切可以利用的枝丫、梢头全部拉出利用,剩余物依水平线带状堆腐……”。目前就我们经营的集约程度来看,对枝丫以及绝大部分造材剩余物尚不能运出伐区加以利用,只好进行堆腐。  相似文献   

15.
国营前卫林场属人工林林场。目前该场已进入抚育间伐,主伐利用和部份林分改造阶段。在1982~1986年间,每年总采伐蓄积量为9230立方米。其中:经济材3790立米,占总采伐量的41%由国家统一调拨外,还有椽材700立米占8%亦属商品材,其余的4740立米占总采伐量的51%为采伐剩余物,亦称废材。  相似文献   

16.
除了工业用锯材外,由枝丫、梢头、伐根构成的采伐剩余物及小径木形成了森林工业的潜在的原材料来源。据估计,采伐剩余物及小径木的收获量将超过一千万立米。  相似文献   

17.
<正>削片机是切削木片的一种最基本的设备,用于将原木、采伐的剩余物和木材加工过程中剩余的板条、碎片等加工成生产需要的一定规格的木片。削片机作为木材加工中生产木片的第一步十分重要,只有得到所需的木片规格,才能进行后续的工艺过程。自削片机出现以来,其在劣质材、小径木及各种剩余物的加工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制浆、造纸、人造板及燃料工业提供了大量经济而方便的原料。  相似文献   

18.
中国林木剩余物数量估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中将林木剩余物归纳为林木采伐与造材剩余物、木材加工剩余物、竹子采伐及其加工剩余物、林木抚育间伐物和废旧木材五大类。通过对已有估算方法的发展,系统地给出了各类林木剩余物数量估算方法,进而,通过文献考证,给出了各类林木剩余物数量估算所必须的参数值,包括商品材出材率(81.27%)、经济材出材率(77.17%)、非立木剩余物数量相当于立木材积量的比重(50%)、木材加工剩余物比重(60%)、竹枝叶重量相当于竹材重量的比重(38.07%)、竹材加工剩余物比重(62%)、废旧木质品回收率(65%),以及平均木材气干密度(0.618 t/m3)、单位数量竹子重量(150 t/万根)、木制品和直接用原木使用寿命(12年)。同时通过调研给出了经济林产柴率,并将南方山区、平原丘陵区、北方山区分别取值为8 500 kg/hm2、8 500 kg/hm2和7 500 kg/hm2;以方法研究和参数考证为基础,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和林业统计数据基础数据,估算出2013年全国林木剩余物总量为30 284万t,其中林木采伐与造材剩余物4 711万t,木材加工剩余物1 492万t,竹子采伐及其加工剩余物2 817万t,抚育间伐剩余物20 544万t,废旧木材可回收量720万t。  相似文献   

19.
森林采伐后,在采伐迹地上残留下来的树皮、枝丫、梢头、伐根、造材剩余物以及不适于加工为经济材、薪炭材和小规格材的废材统称伐区剩余  相似文献   

20.
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的过量采伐和不合理消耗,每年森林赤字近一亿米~3,用材林面积和木材蓄积量正大幅度下降。按目前消耗水平推算,到本世纪末,绝大多数森工企业将无成熟林可采,优质木材供不应求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对制材、家具生产的剩余物,胶合板车间的木芯,速生丰产林,小径间伐材的利用已经成为木材加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