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4.
5.
6.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养殖业的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我国<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日前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相似文献
7.
8.
9.
《农业质量标准》2014,(2):47-47
3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从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6种从重处罚情形。《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设定了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公告》既是对此项规定的重申,更是一种信号。今后,各地在执行《公告》对兽药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视情节相应明确兽药生产、经营者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并对处罚内容予以公开。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数据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0.
10月12日,农业部发布公告(第1845号)公布《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公告中指出,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制剂产品生产无原料药合法来源、长期未生产、兽医临床使用量小且已有替代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药材及可归属饲料添加剂管理的109个品种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1.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农业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详细目录如下: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氯霉素属广谱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对立克次体、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但是,氯霉素有副作用和毒性作用.联合国粮农组织于1994年决定禁止使用氯霉素,欧盟、美国等均在法规中规定氯霉素的残留限量标准为“零容许量”.我国农业部已将氯霉素从2000年版的《中国兽药典》中删除,作为禁用药品.在2002年底的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明确规定氯霉素禁止使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的建立始于20世纪70年代,氯霉素的检测方法分为微生物法、免疫分析方法、色谱法和其他方法. 相似文献
17.
18.
3.饲料添加剂和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无氧化、虫害、鼠害、结块霉变及异味、异臭等,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注意使用限量等规定,做到科学使用。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所列药物,尽量使用绿色饲料添加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