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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中国畜牧业》2019,(1):14-14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修订发布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原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同时废止。为进一步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从严惩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针对可能存在的兽药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组织修订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从严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特别是主观故意制假、知假售假和知假用假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兽  相似文献   

2.
<正>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如下。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  相似文献   

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如下。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  相似文献   

4.
《湖南饲料》2020,(1):8-8
继2019年8月8日农业农村部出台第194号公告后,2019年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246号公告,再次强调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废止仅有促生长用途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品种质量标准;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相似文献   

5.
正农业农村部发布第75号公告,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启动运行兽药评审系统。兽药注册申请人除需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273号登录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外,对于同意受理的申请还需登录兽药评审系统进行电子资料的提交,用于网上评审。纸质材料提交和网上资料提交并行。具体登录方式和操作方法详见兽药评审系统使用手册-申请人版和兽药评审系统使用手册-兽药评审专家版。可登录农业农村部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兽药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做好兽药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工作,农业农村部先后颁布《兽药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337号)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及其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农业部公告第2464号).农业部第2464号公告[2]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经我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兽药安全...  相似文献   

7.
<正>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29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农业农村部批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申报的猪伪狂犬病灭活疫苗(HN1201-ΔgE株)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  相似文献   

8.
正为进一步做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兽药GMP)贯彻实施工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新版兽药GMP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2号有关要求,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等问题,农业农村部组织研究制定印发了《兽药生产许可管理和兽药GMP检查验收有关细化要求》。  相似文献   

9.
《甘肃畜牧兽医》2014,(3):77-77
根据农业部3月3日发布的第2071号公告,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2071号)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0.
《农村养殖技术》2014,(4):12-13
<正>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了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同时,农业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农业部负责人指出,农业部发布《公告》的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似文献   

11.
<正>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29号公告,公告表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申报的猪伪狂犬病灭活疫苗(HN1201-ΔgE株)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  相似文献   

12.
由于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多个标准规定并行有效,对于同种检品不同检验参数,其标准法规种类繁多,造成标准使用不方便.现以我国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标准为例,梳理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以期为优化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指标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3.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74号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要求对兽药经营活动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在养殖场组织开展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公告中对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做了要求:一是根据《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以二维码标注。二是兽  相似文献   

14.
兽药     
正农业农村部批准拉沙洛西钠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42号公告,批准硕腾公司美国威洛岛生产厂等3家公司生产的拉沙洛西钠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以及拉沙洛西菌素残留检测方法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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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246号公告,这是继饲料"禁抗令"(第194号公告)后发布的用于指导饲料"禁抗"工作的细化规则。据悉,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农业农村部已在第194号公告中叫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此次公告旨在对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事项做出具体实施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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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批准10种新兽药产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64号公告,批准山东农业大学等42家单位申报的鸡马立克氏病基因缺失活疫苗(SC9-1株)等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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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公告如下。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累计2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三)生产兽用疫苗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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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1月23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关于规范蛋鸡养殖用药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准确识别兽药、正确采购兽药、规范使用兽药、认清违法违规责任和蛋鸡产蛋期禁用兽药名单。今天小编就87种蛋鸡产蛋期禁用兽药名单进行了详细汇总。87种禁用兽药中5种兽药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注销的兽药产品(表1)。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动物保健》2014,(4):77-78
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将就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六种严重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0.
《中国动物保健》2019,(6):13-14
2019年4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与兽药相关的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包括以下六类:涉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类(表1):1)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所需的证明文件,试验承担单位资质证明、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使用一类病院微生物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2)申请进口兽药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兽药注册证书、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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