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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了先证后照的许可方式,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必须加强对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
郭红英哈尔滨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处 哈尔滨 15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农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3.
邱祖清 《种子科技》2003,21(4):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实施种子委托代销后,种子市场竞争加剧,种子销售价格下降,农民购种更加方便和实惠,但其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农业发展,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1代销者的素质问题《种子法》出台后,种子经营由过去的专营变为多元化多渠道经营,并且在四种情况下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也可以经营。根据《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4.
对《种子法》施行后出现的几个问题的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孝水  滕振勇 《种子科技》2001,19(6):333-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施行到现在已半年多了 ,在施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应予以重视和解决。1 三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申领问题《种子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规定的三种例外情况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这三种情况的经营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 ,工商部门根据《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要求申请者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 ,致使至目前为止 ,我省尚未有一家三种例外情况的种子经营者领到营业执照。笔者认为 ,这是《种子法》的一个盲点 ,如得不到妥善解决 ,势必造…  相似文献   

5.
杨广 《种子世界》2007,(10):7-8
种子是农业、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及收入,关系到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关系到农业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种子、种苗产业的发展,对于农业、林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辨规定,我国对主要农作物和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2001年,农业部公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周乐峰  林孝水 《种子科技》2002,20(3):153-154
种子经营许可制度是种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 ,对加强种子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精神实质 ,是搞好种子执法管理的关键。1 对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理解《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规定了先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后照 (营业执照 )的许可方式。因此 ,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经营种子的先决条件 ,涵盖所有种子经营行为。然而 ,《种子法》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所以 ,正确…  相似文献   

7.
读者信箱     
《中国种业》2003,(2):50-50
最近,读者来信询问以下几个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农业部有关管理机构,答复如下:问: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委托代销其种子的,是否需要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需要向管理部门交纳样品费、管理费、化验费?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犤2001犦20号)的要求,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8.
杨日 《种子科技》2002,20(4):213-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 ,以下四种情况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经营种子 :第一种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 ;第二种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第三种 ,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第四种 ,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以上四种经营行为 ,《种子法》除对第一种指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和第四种应当备案外 ,对其它两种没有任何…  相似文献   

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6年7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相似文献   

10.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了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但是,下列四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一是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二是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三是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四是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  相似文献   

11.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有生命的生产资料。种子检验是良种繁育的重要环节,其质量标准化和品质标准化是种子安全贮藏的重要保证,种子公司通过种子检验可以测定其种用价值和制定合理的价格,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种子质量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种子达到质量标准。我国在种子质量检验方面有专业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种子公司在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时,必须配备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培训、合格后并取得检验员证的种子质量检验员,有相应的检验场所及相关的种子质…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达到注册资本、检验、加工、仓储等方面的要求,提供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种子检验仪器设备、加工设备、仓储设施等产权证明材料。在种子行政许可工作中,  相似文献   

13.
张火炎 《种子科技》2001,19(3):150-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 2 0 0 0年 12月 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业工作 ,特别是种子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更加规范了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管理、使用者的行为 ,既提高了经营的灵活性 ,也加强了管理的严肃性。但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对《种子法》的一些条文的不同理解会产生一些疑惑。在此提出几点 ,以供探讨。1 种子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凭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但《种子法》也规定了四种情况可不办理经营许可证。其中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剩余的…  相似文献   

14.
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是政府监控种子生产经营的有效措施之一,其目的是规范种子经营主体,保证经营种子的产品质量,进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种子生产许可证办法》)的规定,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注册资本应达到法定要求按照经营种子的类别和种子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对注册资本作了不同的要求.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种子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注册资本达到了3000万元以上.  相似文献   

15.
周悦民  肖志锋 《种子》2020,(2):160-164
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修订后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方面新增的“两证”合一制度、育繁推一体化制度以及转基因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的新规定进行介绍,并对在新规定下目前仍出现的经营不再分装的种子存在不合法行为、无证经营行为惩治力度不明确和非主要农作物不要求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会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最后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和对生产经营者行为进行规制3个方面提出建议,旨在为解决上述问题和维持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施行。  相似文献   

16.
高增永 《种子科技》2007,25(4):2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且制定了申办《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现在,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试图通过拼凑组装、欺骗造假手法取得种子生产和种子经营许可证。骗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它本身属于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群体事件。识别造假手法,  相似文献   

17.
李维明 《种子世界》2005,(10):15-15
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中规定“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申请单位在申请书递交之前账户资金已达规定值,并且有会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在许可证办理完毕后,账户资金大部分转走,也就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规模,不具备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但管理部门无法控制,没有达到《种子法》所规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胡燕 《种子科技》2008,26(2):2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使种子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但是,当前种子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包装标签不合规定、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在《种子法》规定的四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中表现尤为突出。随着种子市场的开放,不办证经营者队伍发展很快,城区、乡镇、村级种子代销点随处可见。这些个体经营者在资质上没有任何条件规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文化、道德、专业技术)普遍较低,根本不具备经营种子的最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9.
正1法律依据农作物种子备案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修订后的《种子法》)增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种子管理部门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抓手。修订后的《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  相似文献   

20.
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经营主体的增多,以及行业机制的转换,种子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探索解决这些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已成为亟待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1当前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1.1种子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问题1.1.1许可证的非法性有关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必备的硬件和一系列的审批程序,《种子法》及两证办理办法规定的非常具体。然而,在办证过程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办人情证的情况时常出现,有些根本不具备条件,通过非法手段违法审批,顺利拿到证照。这样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会给种子质量、农民、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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