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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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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保护促林业跨越式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是林业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林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提升我国林业科技创新层次、增强我国林业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加入WTO以后,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以大幅度增加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总量,提高我国林业科技竞争力。  相似文献   

2.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显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3717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1763件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项鼓励创新、激励育种者培育更多更好优良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确立了在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植物新品种权审  相似文献   

3.
陈晓 《中国种业》2015,(12):50-51
<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拟将增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列一章,未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将成为种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提高河南种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申请及保护工作,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接轨,使本省种业科技创新迈向新的高度,近2年种子管理站开展了主要农作物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展示工作,累计布点33个,展示品种101个,接待各届参观人数逾3万人次,展示效果得到了育种家和社会的认可。  相似文献   

4.
2018年3月31日至4月1日,科技助力雄安生态建设高峰论坛、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植物新品种分会成立大会、中国第三届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拍卖会在河北保定举办。此次大会由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植物新品种分会、广东省园林植物创新促进会、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办,北京棕科植物新品种权管理有限公司、保定筑邦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承办。  相似文献   

5.
<正>本刊讯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2019年第一批植物品种保护授权公告。福建省13个花卉植物新品种被授予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其中包括‘金玉满堂’等3个紫金牛属花卉品种,‘永福金彩’等8个桂花品种和‘惜春’、‘胭脂绯’2个李属植物品种。至此,福建省已有70个花卉品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  相似文献   

6.
《种子科技》2016,(3):10-12
<正>记者:请您介绍下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背景及意义。姚宏亮: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林业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由此拉开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序幕。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该组织的第39个成员,这是  相似文献   

7.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但是经过短短5年的迅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进展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为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为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为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  相似文献   

8.
<正>自1品99种7保年护《条中例华》人颁民布共以和来国,植林物业新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各级林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加快建设新品种审查测试技术支撑体系,加大植物新品种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使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激励林业育种创新、支撑现代林业发展的功效日益凸显。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近日,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的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2018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达到4800多件,相当于前10年的申请总量,2017年、2018年的申请量连续位居世界第一。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得到授权的农作物新品种依法享有的独占权,与专  相似文献   

10.
大豆于 2000 年进入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名录。此后 20 余年间,我国的大豆新品种保护工作逐渐走向正轨。对我国大豆植物新品种权的总体情况、历年数据、申请主体情况和各省份申请授权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同时对我国大豆产业第一省黑龙江省的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总结并归纳了大豆新品种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大豆新品种保护提出了减少审查时间、延长保护期限、加强特用专用品种创新和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参与度等建议,以期为大豆新品种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2.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西方发达国家的植物新品种权立法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我国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起步较晚,由于我国的《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植物新品种专利权,因此需要采用单独立法予以保护,于1997年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随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也相继出台,使我国品种权保护规定日趋完善,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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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 《种子科技》2001,19(1):18-19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是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技术的排他独占权,1997年,国务院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即UPOV公约的基本内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从而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1999年4月23日,我国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正式与世界接轨,随着我国加入WTO,植物育种必将朝着国际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优良品种双向流动的新机制,过去我国没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许多优良品种未申请国际保护,失去了很多互惠互利的的交换环境,大量的资源无偿流失,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对植物新品种给予国际保护,不仅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扫清了一道障碍,而且为我国科技人员国外申请品种权铺了平了道路,促进了植物育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带动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新发展,但是,由于很多科研人员并未意识到种权的重要性,许多宝贵的财富还在无形中丧失,为了实现农产品的增产、增收、增质促进成果转化,有效地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已是摆在农业科研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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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10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但是,伴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种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经营等问题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基于种子的特殊性,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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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植物新品种保护对鼓励育种创新、促进我国农林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今年是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20周年,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联合主办了《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座谈会》。座谈会上,全体参会人员一起观看了由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拍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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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为了促进植物育种研究和新品种开发事业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7.
张芸芸 《种子科技》2024,(5):140-142
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2012—2021年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授权总体情况进行全面剖析。结果显示,新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申请量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其他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异,种子企业植物新品种创新及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结构过于单一,建议政府加大新疆特色作物的育种扶持力度及新品种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展迅速,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不断完善、申请量逐年递增、育种主体渐趋多元化,但仍存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保护的结构性差异明显、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授权耗时长、育种质量和效率不高、新品种权管理不力等问题,通过合理配置植物新品种育种资源、简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及保护程序、加强侵权行为治理、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等措施,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育种与保护工作健康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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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种业》2000,(1):5-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称品种权)。第四条 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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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分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于1968年8月正式成立,到2000年,UPOV成员国已达到45个.我国1999年4月23日正式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并从当日起开始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下面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知识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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