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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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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积极配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倡导饮食文明,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同时,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6月18日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紧急通知》,  相似文献   

2.
(一)什么是野生动物 在法律意义上,野生动物是指《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也就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具体地说,《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所称的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公安厅(局、署):为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积极配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倡导饮食文明,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同时,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决定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现就具体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渔业、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要针对水上、码头、集贸市场、餐馆等重点地区存在的捕捉、交易、加工、食用水生野生动物泛滥现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  相似文献   

4.
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686种为陆生野生动物,294种和8类为水生野生动物。与原林业部、农业部1989年1月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  相似文献   

5.
《野生动物学报》2021,(2):605-640
2021年2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中公开发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该新版《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686种按陆生野生动物由林草部门管理,294种和8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积极配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倡导饮食文明,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同时,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决定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现就具体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基于某农委办理的一起未经许可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对驯养繁殖和利用的概念、新旧法条适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鉴定等问题进行了思考。围绕违法行为的定性及法律适用,总结了该案存在的未经许可繁育、未经许可驯养繁殖、违法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以及违法行为不存在等4种观点,笔者针对不同观点一一辨析,并由此提出尽快制定或修订配套法律法规,出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鉴定标准,加快推进鉴定机构建设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娃娃鱼,又名大鲵,是一种珍稀名贵野生动物,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同时,娃娃鱼又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本刊发表娃娃鱼养殖技术讲座,旨在遵守国家法规,合理利用娃娃鱼资源。作者金立成,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娃娃鱼繁殖技术研究和开发,现任武汉永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湖北省大鲵驯养繁殖技术研究专家组专家。本讲座将分别介绍娃娃鱼的开发前景、生物学特性、养殖场建设、人工繁殖、幼体养殖、成体养殖、病害防治等技术及真假娃娃鱼的鉴别等内容。  相似文献   

9.
综合信息     
广东将重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鉴于国家林业局公布果子狸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可开展商业性经营利用,广东将重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明》,林业部门从现在开始接受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申请。林业部门指出,在未经批准之前,经营野生动物属非法行为。广东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8月初,国家林业局已发出《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省林业局已于近日转发了该《通知》。此《通知》很明确地传达了一种信息:国家仍鼓励驯养繁殖经营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  相似文献   

10.
本文简要阐述了陇南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从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建设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和增殖放流等方面介绍了陇南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分析了当前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11.
政务     
正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牛蛙、美国青蛙、中华鳖及大部分龟类可养殖食用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将牛蛙、美国青蛙、中华鳖及大部分龟类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内,按照水生物种管理。  相似文献   

12.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关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关系所持的不同看法,提出对种群中超过环境容纳量的老、弱、病、残个体进行适当的利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查获野生动物产品的管理;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处,从而达到既保护野生动物,又能合理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  相似文献   

14.
1988年12月22日,由林业部野生动物杂志社举办的“学习宣砖《野生功物保护法》”座谈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在哈市从事野生动物管理、科研、教学、展览和陈列工作的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大家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对《法》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现将座谈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马建章:(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系主任、教授) 我们盼望已久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终于颁布了,它标志着我同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正在开始走上法制轨道。过去,同家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国务院在六十年代初开始陆续发布过一些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明确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饲养繁殖、合理猎取  相似文献   

15.
《野生动物》2014,(1):5-5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野生动物》杂志已经走进了第35个年头。今天,她以新的面孔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野生动物学报》。 1978年2月,由原农林部林业局批准在东北林学院创办《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杂志,创办人有董志勇、卿建华、肖前柱和我。1979年9月试刊,罗玉川部长亲自为杂志题写了刊名;1980年起在国内公开发行,季刊;1983年改为双月刊,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同年,经原林业部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改名为《野生动物》,并将《野生动物》杂志定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唯一的国家级期刊。  相似文献   

16.
正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资源保护,规范"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5月31日,农业部委托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在湖南张家界举办大鲵养殖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标识管理培训班。农业部渔政管理局专家魏凯、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副调研员周俊、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王朝群、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秘书长周晓华等出席培训班。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等14个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特殊授权的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大鲵养殖  相似文献   

17.
这一讲的题目是《野生动物的管理》,也就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三章,主要讲下面三个问题: 一、为什么对野生动物要进行管理一提起“管理”,有些人会担心“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后,“限制太多了”,  相似文献   

18.
为配合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林业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电视讲座。为配合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本刊将连续转载电视讲座以下四讲: 第一讲为什么要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由郑光美教授撰稿并播讲。第二讲国家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的方针。由保护司张桂新总工程师、徐军副处长撰稿,林业部刘广运副部长播讲。第三讲野生动物的管理。由野生动物管理处李玉铭处长撰稿并播讲。第四讲《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由政策法规司王洪杰副处长撰稿,任元寿副司长播讲。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和《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费收费标准》已于十一月二十二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附件:1、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 2、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20.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月11月8日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部法律的制定,结束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无法可依的历史,掀开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欣欣向荣的新篇章。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央和地方法规、规章等纷纷出台,形成了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的、法律体系,猎捕、运输、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合法行大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反之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1989年,四川省政府法制局、省人大农委、省工商局、省水产局、省物价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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